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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六起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受到问责的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6-09-09 17:18:47 阅读量:5126

 

今年以来,河北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深入开展问责实施年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主动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严肃查处失职失责行为。日前,河北省纪委通报了6起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受到问责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1.衡水市桃城区交通局运管站、路政站8名工作人员触犯刑法。桃城区政协副主席李乃刚(时任交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沧州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4名局领导办公室超标,该局在每名班子成员的办公室内加一套桌椅,名义上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分摊超标面积,整改弄虚作假。局党委书记刘振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局党委纪检委员王春桥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二人通报批评。

3.邢台市广播电视大学连续两年组织职工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购物卡、奖金等。市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杨玉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4.保定市阜平县天生桥镇财政所存放大量现金、将公款外借,以及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购买蔬菜、肉食品、救火物资等支出。镇党委书记吴平,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平慧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邯郸市涉县国土局索堡国土中心所、国土局矿管科接连发生工作人员吃请及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涉县国土局主管副局长段红亮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定州市水利局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并与下属单位调换车辆,白条入账违反财经纪律,该局打井队私自将项目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打井机组。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南水北调办公室主任刘建民(时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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