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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邢台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2-31 15:03:27 阅读量:6789

日前,邢台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一、襄都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姚振忠违规收受礼金、借机旅游问题。2011年至2019年,姚振忠利用春节、中秋节及女儿结婚之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18万元。2019年3月,姚振忠等人到浙江省参观考察期间,借机到杭州市灵隐寺、龙井村游览。姚振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姚振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朱庄水库管理处原党委副书记、主任刘春广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8年1月至9月,经朱庄水库派出所申请,刘春广以岗位工资名义给派出所10名民警违规发放伙食补贴共计2万余元。刘春广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刘春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六级职员、四级教授,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三、邢台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中心稽查三队原队长左占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至2021年,左占成通过微信方式先后多次收受个体企业老板和管理服务对象以饭费为名的礼金共计1.86万元。左占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左占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违纪违法情形虽有不同,但都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这些问题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始终存在。严肃查处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市委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定力和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带头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带头做严以修身的表率,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驰而不息、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职尽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要以节点为“考点”,紧紧抓住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推动整改三个环节,切实把节点变成作风建设“加油站”。要畅通监督举报方式,公布12388举报电话,引导群众通过市、县(市、区)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及纪检监察网站等渠道提供翔实的图片、视频等“四风”问题线索,提高监督实效性,让群众监督无处不在。要紧盯通过物流快递违规收送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躲进内部场所公款吃喝、公务活动餐饮浪费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注意发现“四风”苗头,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持续释放从严信号,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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