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邢台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8 15:26:09 阅读量:5694
日前,邢台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邢台市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主席范存江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范存江任市信访局局长期间,该局多次向单位有关人员违规发放值班补助等津补贴共计10.3518万元;在其儿子结婚和孙女过满月期间,2次违规收受他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4万元。2017年范存江任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主席期间,该协会向干部职工违规发放交通费0.702万元。范存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范存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宁晋县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宋瑞刚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宋瑞刚任宁晋县东汪镇党委书记期间,向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10万元;安排他人虚开发票,向拆违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助2.32万元,向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春节福利0.941万元;在单位违规报销个人车辆保养等费用0.8655万元。2016年、2018年和2019年春节前,3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收受礼金3万元。宋瑞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宋瑞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宋瑞刚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3.南宫市段芦头镇政府工作人员侯方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0年3月至8月,侯方生在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微信转账红包0.16万元。侯方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被责令退还。
4.临西县临西镇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潘守峰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8年,潘村村委会以支付村换届工作人员费用名义向11人违规支付补助0.99万元。2019年,潘村村委会以务工费的形式向15名未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违规发放补助1.16万元。潘守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退还到村集体账户。
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既有市管干部,又有基层干部,有的是发生在十九大以后,有的人由风变腐、风腐一体,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这反映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仍心存侥幸、放松要求。这表明了党员干部腐败往往从不正之风、享乐奢靡开始,从“四风”上打开缺口。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自觉弘扬新风正气。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严格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久久为功,毫不松懈,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对“四风”问题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与时俱进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结合起来,将查处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贯通起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营造为民务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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