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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邢台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7-17 17:11:50 阅读量:8098



日前,邢台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南宫市垂杨镇陆都水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建才侵占村集体资金、村干部工资问题。2009年至2021年,赵建才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绿廊占地补贴和村干部工资共计16.35万元。2023年5月,赵建才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临城县赵庄乡店西峪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郭林山、郭志杰套取挪用扶贫资金、骗取救灾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郭林山、郭志杰在发展林果业、笨鸡养殖项目中以伪造虚假协议、开具虚假发票、进行虚假验收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79.99万元挪作他用;2018年2月,郭林山骗取水毁自建坝救灾资金6.81万元,用于个人支出。郭林山、郭志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分别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巨鹿县张王疃乡高马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李计圣截留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8年,李计圣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截留套取棉花、种粮补贴及通道绿化补贴等共计5.16万元,其中李计圣个人占有0.97万元;2010年,李计圣坐收坐支出售小学废弃房产、路边杨树资金共计3.24万元,用于村务支出。李计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

威县赵村镇北亭上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立意冒领补贴问题。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王立意分4次以本人及他人名义冒领网格员补贴1.38万元,其中1.06万元用于个人支出。王立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程序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

上述4起典型问题,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截留、冒领惠农补贴,有的在农业项目中套取、挪用扶贫资金,有的坐收坐支集体资金,这些都是阻碍和影响乡村振兴的典型问题,损害了群众根本利益,教训深刻,影响很坏。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守住“底线”,勿触“红线”,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三农”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坚守政治责任,强化末端落实,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造福基层群众。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深化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贯穿始终,紧盯重点项目、重大资金和重要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惩治乡村振兴领域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以正风肃纪新成效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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