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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邢台市委党校校委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0-16 14:52:45 阅读量:447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12月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邢台市委党校校委会(以下简称市委党校校委会)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校委会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党校校委会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校委会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校委会审议通过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在集中整改期内,校委会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持续调度跟踪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常务副校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牵总负责,带头领办,定期调度,千方百计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市委党校校委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系统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系统,形式单一,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1)针对“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走在全市前列’上有差距”问题。一是制定了《2024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二是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三是认真开展研讨交流,中心组学习及时进行了巡察整改、党纪教育等专题学习。四是中心组成员围绕“工业立市”等主题分别带队到宁晋县、威县等地开展调研。

2.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系列重要讲话不到位”问题

(2)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系列重要讲话不到位”问题。一是校委会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讲话精神。二是校委会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陈希校长(院长)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三是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陈希校长(院长)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二)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方面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问题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了《校领导分工》,明确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校领导。二是印发了《2024年度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三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四是印发《中共邢台市委党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

4.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薄弱”问题

(4)针对“利用网络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由办公室牵头,每个科室都设置了信息员,不断强化宣传力度,提升影响力。二是在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增党声嘹亮、精品课堂栏目。校网站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图片点击后,转到新设置的“党声嘹亮”板块,充分发挥党的宣传主阵地主渠道作用。

(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开展不扎实方面

5.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5)针对“主题教育重形式,轻实效”问题。一是将主题教育收官阶段工作摆在重要地位,总结主题教育成果。二是不断深化调查研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将调研成果整理成为三门教师专题课。三是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进一步做好科研资政工作。四是召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整改提升。五是制订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教育制度。

(四)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方面

6.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河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建设一流党校(行政学院)的若干措施》不到位”问题

(6)针对“学习贯彻《条例》和省委《若干措施》不到位”问题。一是校委会立即对《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开展了集中学习。二是校委会每季度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省委《若干措施》。三是制定并印发了《中共邢台市委党校(邢台市行政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建设一流党校(行政学院)的实施方案》。

7.关于“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发的培训课程较少”问题

(7)针对“干部履职能力培训专题板块与邢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紧密”问题。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进课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文化兴市”等重大决策,将党校课程与邢台实际紧密结合,组织教师开发完善10个新专题,邀请领导干部与专家学者举行市情报告会,组织学员开展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

8.关于“教学方式方法创新能力不强”问题

(8)针对“教学手段较为单一,使用现代媒体手段开展网络宣讲能力有欠缺”问题。一是在主体班次中使用案例式、研讨式、团队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二是录制并发布廉洁视频微课堂——深刻认识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深刻意义1期,围绕“工业立市、文化兴市”录制并发布微视频6期。

9.关于“科研工作存在短板,高质量科研成果少”问题

(9)针对“高质量科研成果少”问题。一是印发了《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完善了科研制度,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二是实施“青蓝工程”,为青年教师配备科研导师,充分发挥“老带新”的传帮带作用,在科研课题申报、调查研究以及文章撰写等方面及时给予全面指导。三是发布《关于2024年度校级课题立项的通知》《教学科研能力提升调研活动实施方案》,立项39项校级课题,做到55岁以下在岗专职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人人有课题。结合专业特点,将青年教师(含分校教师)全部编入“依托特色产业集群优势,做好创新发展大文章”等7个重点课题组,校领导带队,并为每个课题组配备科研导师一名,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四是及时关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项目、省委党校科研协作项目、省社会主义学院课题等各级各类课题申报通知,组织教师提前谋划,尤其是做好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项目等高质量课题申报,争取更多市级以上课题获得立项。

10.关于“智库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0)针对“党校思想库、智囊团决策咨询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一是制定发布了《2024年度校(院)科研(含决策咨询)课题指南》《关于2024年度校级课题立项的通知》,确定了39项校级课题,含“我市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建议”等30项决策咨询研究课题。二是制定发布了《教学科研能力提升调研活动方案》,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了“依托特色产业集群优势,做好创新发展大文章”等7项重点课题,每项课题由一名校委班子成员带队,并配备一名科研导师,组织教师围绕课题开展深入调研。三是向市县相关单位发送《关于建立长效联合调查研究工作机制的函》,与市委办、市政协、市人大、各县县委办、政府办等57家单位建立了开展广泛合作,常态化联合调研的工作机制。四是截至7月1日编印《调研信息》6期,报送教师调研成果6篇。

11.关于“‘用学术讲政治’的功力不足”问题

(11)针对“‘用学术讲政治’的功力不足”问题。一是发布《2024年度校(院)科研(含决策咨询)课题指南》《关于2024年度校级课题立项的通知》,积极组织教师围绕课题开展理论研究。立项39项校级课题,其中包括《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邢台高质量发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系的实践要求》《自我革命视域下反特权路径研究》等理论研究课题。二是实施“青蓝工程”,为青年教师配备科研导师,充分发挥“老带新”的传帮带作用,在科研课题申报、理论研究以及文章撰写等方面及时给予全面指导。不断增强党校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用学术讲政治”的理论功底。

(五)“四型”市直机关建设有差距方面

12.关于“对教师队伍业务素质和教研能力提升重视不够”问题

(12)针对“外出学习、交流培训不足,外请师资到校培训少”问题。今年以来,我校一是选派12名骨干教师赴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干部学院进修学习;二是邀请领导干部与专家学者到校举行市情报告会5场次,通过“云视频”平台开展省委党校“好课共享”师资培训8场次,参与国家民委举行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师资培训班,通过中宣讲坛平台开展线上师资培训12场次;三是通过举办“青蓝结对”青年教师拜师仪式,为青年教师结成帮扶对子,并于5月份在主体班进行师徒共上一堂课。四是组织教师队伍开展“星火工程”宣讲活动、双周讲课活动。

13.关于“帮扶指导县级党校力度不够”问题

(13)针对“帮扶指导县级党校力度不够”问题。一是确定县级党校固定联络员,形成《县级党校联络员名单》;为进一步促进县级党校办学治校能力整体提升,起草《县级党校学员管理》和《县级党校教学管理》两项制度,供县级党校学习参考。二是选派宁晋县委党校教师参加中央党校2024年春季学期3月份师资班;选派新河县委党校教师到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室交流学习;选派信都区委党校、任泽区委党校、宁晋县委党校教师参加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青年教师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培训班。三是截至今年6月底,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带队,前往平乡、清河、南宫等6所县级党校调研基础设施分类建设、教学科研与干部培训等情况。基层党校工作联络科协同省委党校上下交流工作组赴巨鹿、柏乡等18所县级党校进行实地指导和帮扶。整合各县(市、区)委党校现场教学资源,在沙河和南宫分别组织了“全市党校系统教学培训提质提效研讨活动”和“全市党校系统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县级党校做好“好课共享”收听收看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六)校委会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4.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14)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一是严肃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紧扣会议主题全面深刻检视问题,会上认真开展自我批评,有效推进巡察整改。二是制定民主生活会工作流程,对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召开会议、会后落实、组织实施等各阶段各方面工作做出具体要求,绘制“民主生活会工作流程图”。

(七)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对基层支部建设重视不够方面

15.关于“对整体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5)针对“对整体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校领导分工》,对党建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二是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校委会重要工作议程和年度工作要点,第一、二季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16.关于“对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缺失”问题

(16)针对“校委会对个别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没有及时进行教育提醒”问题。一是通报问题原因及责任人,二是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党支部书记,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组织全体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四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传达落实全省、全市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常务副校长讲纪律党课。五是机关党委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

1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7)针对“个别党支部未按要求召开相关会议”问题。一是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对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二是机关党委在各时间节点对各支部组织生活进行督促提醒,6月份,机关党委对各基层支部上半年工作进行检查,各支部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手册填写规范;三是通报问题原因及责任人,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党支部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18.关于“党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问题

(18)针对“党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召开党支部手册填写培训会议,对各支部进行逐一培训;二是通报问题原因及责任人,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党支部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将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明确下发到各支部,确保组织生活会不出纰漏;四是积极督促各党支部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

(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9.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9)针对“‘一岗双责’责任压的不实,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一是校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校(院)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校(院)工作的意见》。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出台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一岗双责”提出严肃要求。

(九)监督责任履行有差距方面

20.关于“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0)针对“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市委党校主动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通报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一是组织开展“纪检组走流程”专项监督行动,按照工作方案,纪检监察组对市委党校进行实地走访监督,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和组织座谈的方式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进展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二是加强与市委党校沟通联系,制定了《重要会议召开情况台账》,纪检监察组派员及时列席校委会及“三重一大”等各类重要会议;定期组织工作人员现场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追踪最新整改动态。

21.关于“对重大项目、重点事监督不深入”问题

(21)针对“未能及时提醒存在的风险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问题。我校对相关项目结算均已附经监理审核的工程量报告;相关人员集体学习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文件。纪检监察组一是通过开展“纪检组走流程”专项监督行动,对近期召开的校委会记录进行了查看,并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流程规范和风险点问题进行了集中交流;二是主动过问并掌握本年度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及开展进程,适时介入,及时提出监管意见,督促市委党校压实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职责。三是督促市委党校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严格把关,做好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参与、全程跟进,紧盯项目招标、建设、监管、验收等环节,积极防控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风险,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实效。针对市委党校相关项目,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监督进度,同时调取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建设资金预算、监管、审核、拨付等环节逐一审查,确保资料完善、程序合规。

(十)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一定的廉政和财务风险方面

22.关于“岗位设置不科学”问题

(22)针对“会计出纳由一人兼任,存在管理风险”问题。一是按照财务工作的要求配齐了财务人员。二是加强财务队伍自身建设,完善《邢台市委党校财务经费管理规定(试行)》,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财务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23.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超标准支付外请专家讲课费”问题

(23)针对“专项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交市财政,超标准支付外请专家讲课费”问题。我校已将专项结余资金上缴至市财政,超标准支付的讲课费也已退还并上缴至市财政。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工作。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相关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支付票据的审核监督,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要求规范各类列支,做到专款专用。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邢台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讲课费标准审核费用和报销凭证、规范报销授课教师的相关费用。

24.关于“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问题

(24)针对“两个社会培训班费用未结算”问题。我校研究制定了《中共邢台市委党校(河北邢台干部学院)培训班次办班流程》,并在办班过程中长期坚持。

(十一)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25.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25)针对“2020年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我校将上轮巡察问题和本次巡察发现问题一并纳入整改范围,一并制定整改方案。

26.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

(26)针对“2022年两次审计共发现问题32个,其中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问题。一是经过两次拍卖,相关资产流拍。2024年6月17日,按照《2024年度邢台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经与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沟通,已将该批资产上传至邢台市机关事务大数据中心市委党校分散仓,实现固定资产盘活。二是相关项目目前正处于仲裁阶段,邢台仲裁委正在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鉴定,待仲裁结果出来后,按裁决执行。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校将持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巩固、扩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二)树牢规矩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管、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把纪律挺在最前面,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坚持标本兼治,坚决全面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并重,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推动全校各项重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2609100;邮政信箱:邢台市信都区中华大街900号中共邢台市委党校办公室;电子邮箱:ssqs100@163.com。

 

 

中共邢台市委党校校委会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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