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0-16 14:42:37 阅读量:280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2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2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住建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卡死完成时限;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定期召开推进会议,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任务,示范带领班子成员对照责任,逐条认领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整改落实的情况
市住建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
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问题
(1)针对“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重要论述的系统学习,推动解决住建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强化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工作,对当前行业政策进行解读,深入分析研判房地产行业发展形势。
(2)针对“主题教育组织领导不够有力,阶段性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二是制定调查研究专项方案,精细谋划全年调研工作,确保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推动行业发展的具体举措。三是组织局属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建言献策、主题党日、“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局党组每年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成员每年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增加微信订阅号曝光度,通过海报、二维码、线上宣传等方式,提升住建新媒体关注度。
2.关于“用新发展理念引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
(4)针对“统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够有力,保交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落实“一城一策”“因城施策”调控措施,对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在建项目实行台账化管理,优化调整房地产调控措施。二是围绕优化增量住房、加强金融支持等方面,出台了《邢台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组织住房博览会,激发提振我市房地产市场活力。三是结合每月监测数据,督促相关县(市、区)保持住房市场供需平衡,确保去化周期回归合理区间。四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对预售资金和预售方案实行提级管理,并强化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管理。
(5)针对“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快保障房供给,积极向市财政申请采购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完成央补资金支付。二是加强对公租房、保租房的政策监管,市区公租房资格申请审核已全部通过公租房信息系统网上办理,有效避免了漏保错保。三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深入社区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四是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印发了《关于做好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定期收集工程进展情况,对在建项目实行台账清单化销号式管理。
(6)针对“牵头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不够快,城市建设品质不高”问题。一是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印发了《邢台市2024年城市更新工作计划》,在“全省城市更新项目平台”上建立我市城市更新项目库。二是加快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定期召开调度会,确保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三是推进市建设重点工程,祥和大街道路改造工程已完成验收工作,守敬路南延、胜利路已建成通车。
(7)针对“指导县城及美丽乡村建设还有差距”问题。一是定期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县城建设工作,扩大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二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制定《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排查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清理整治生活垃圾,持续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三是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各县(市、区)谋划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督促加快施工进度,24个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已完成建设任务。四是推进全市农村“双代”改造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将已拆迁上楼不再使用“双代”户进行核销,统计常年在外务工“双代”户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普及用气用电安全常识,提高农村居民对“双代”取暖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8)针对“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绿色建筑推广,2024年1-7月全市城镇新建面积348.92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比100%;其中星级绿色建筑面积182.19万平方米,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2.22%。二是增强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建筑企业在项目建设中加强智能建造应用,推进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实现施工项目精细化管理。三是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强化人员素质培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对国有资产监管缺失”问题
(9)针对“企业领导人员开拓市场能力不足,市场竞争力差,未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问题。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局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国有资产、财务制度等方面监督管理,积极拓展经营渠道,增加企业收入。
(10)针对“债权债务涉诉纠纷多”问题。成立改革遗留问题专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逐项研究解决对策,全力争取上级支持,力争早日盘活国有资产。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企业经营抗风险能力,主动寻找解决办法,妥善处理债权债务。
4.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够强”问题
(11)针对“行业风险点多,信访隐患大”问题。一是在房地产项目“两拖欠”问题方面,建立房地产项目“两拖欠”问题台账,积极督促涉事单位对清底数,列出还款计划,定期进行调度督导。二是协调市财政部门将市级配套资金已列入2024年度预算,弥补农村“双代”设备补助资金拨付缺口,督促有关县(市、区)及时将到位补助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
(二)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差距方面
5.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2)针对“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严不实”问题。一是定期研究部署作风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强化党员干部廉政防线,坚决整治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三是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分析确定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四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6.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3)针对“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警示教育缺乏针对性、时效性”问题。一是加强对驻在单位“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抓住重点时间节点,印发《工作提示》,强化廉政提醒,提倡廉洁过节。二是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三是全方位搜集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4)针对“严格落实党中央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3万元。
(15)针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按照《邢台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办公用房进行清查,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落实。
(16)针对“涉嫌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经调查核实,给予相关人员党纪处分。
(17)针对“存在‘吃空饷’”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存在“吃空饷”问题。
(18)针对“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经调查核实,对查实违反工作纪律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19)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经调查核实,对相关财务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给予提醒谈话。
8.关于“‘四型市直机关’建设不到位”问题
(20)针对“‘四型市直机关’建设懂业务、重服务有欠缺”问题。举办业务培训活动,涵盖房产新政、住房保障、建筑工地施工质量安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物业管理、勘察设计、自建房安全管理等多方面业务政策,通过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开阔干部职工眼界,全面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三)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方面
9.关于“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1)针对“统揽全局把方向管大局谋发展‘头雁’效应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站位,局领导班子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2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
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完善,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健全党组会议决策机制。
(2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健全党组会议决策机制,明确党组会议题,规范记录会议内容。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机制,对需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的情况进行梳理,严格按照要求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
10.关于“党组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到位,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政策用力不够”问题
(24)针对“干部缺配、交流不够”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注重平时基层调研、考察发现,建立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35岁以下年轻干部信息库,对于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科级干部做出工作调整。
(25)针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问题。通过公开招录、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全力补充年轻工作力量。制定干部培养机制,召开局机关中层干部述职会,注重从实际工作中选拔培养干部,加大年轻干部储备力度。
(26)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局党组不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每月开展“住建党员大课堂”活动,组织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到吕玉兰、前南峪等革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加大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阵地建设力度。
(27)针对“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有差距”问题。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业务”主题活动,推动工作创新和提质增效,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通过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活动,把物业服务企业打造成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提升了物业服务水平和居民满意度,取得良好效果。
11.关于“‘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树得不牢,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28)针对“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用力不足”问题。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不定期进行检查,利用“住建党员大课堂”对局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四)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巡察、审计问题未完成整改方面
12.关于“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29)针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局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主动认领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亲自部署、协调,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30)针对“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存在边改边犯情况”问题。在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方面,制定《邢台市保交房工作总体方案》《邢台市房地产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方案》等方案,督促属地政府加大房地产风险隐患项目排查;积极协调金融部门,进一步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1)针对“巡察、审计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关于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2家下属改制企业欠款问题,现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市住建局将以深化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强化政治担当,健全制度机制,纠建并举,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做好整改落实。按照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在整改上持续发力,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主动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时间跨度较长的,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有效解决。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多在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想办法、下功夫,切实以制度创新成果;对需要完善的制度,抓紧研究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形成简便易行、具体有效、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结果运用,努力推动工作开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巡察与推动工作贯通起来,切实扛起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做好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全力推进城市更新,加快城乡建设,打造“太行泉城、美丽邢台”;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成效,推动局属企事业单位改革,用新发展理念统筹推动全市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676096;邮政信箱:邢台市信都区中华大街88号;电子邮箱:xtzjjgdw@data.xingtai.gov.cn。
中共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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