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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邢台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4-17 11:19:44 阅读量:613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5月5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本次巡视整改工作的根本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政治责任、政治担当,落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到位。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主动认领反馈问题涉及全局性问题,直接抓部署、抓协调、抓落实,为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发挥引领保障作用。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有差距”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主动,热情不高;部分干部理论学习敷衍应付,政治敏锐性不高”问题。一是以局党组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将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在评先评优和职务职级职称晋升、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时依据;二是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活动。三是在主题教育中,局党组成员撰写心得体会或学习工作感悟时结合工作实际,做到真学实用。

(2)针对“学习氛围不浓、不扎实,学思用贯通不够;对“放管服”政策理解和运用结合不紧密”问题。一是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于2023年6月29日在全局组织开展以“重服务、作贡献”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二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做好通用目录政务服务事项赋权工作,确保“应放尽放、能放则放”。三是指导各县(市、区)对办理流程进行优化,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的办事指引。

(3)针对“防范风险意识抓而不实,宣传工作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网络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将宣传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培训计划,在周一夜学、集中培训活动中加入相关内容,并要求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学中将宣传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二是在今后研究推荐干部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考察的重要内容,体现在考察材料中。三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对关键业务系统进行等保测评,定期开展渗透测试,确保网络安全;对信用邢台网站发布宣传信息进行分级审核,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审核责任,丰富错敏词库,运用大数据手段,对发布的信息进行筛查,避免问题发生。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有短板”问题

(4)针对“对基层政务服务承接能力研判不足,指导帮扶力度不够,乡镇工作人员业务综合素质及承接能力与企业群众期盼还有差距”问题。一是指导各县(市、区)规范和完善确权赋权事项“傻瓜式”办事指南明白卡、审批流程图,提升审批效率。二是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傻瓜式”办事指南,对乡镇审批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方式(集中授课、网络视频学习、乡镇自学、座谈交流等),丰富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乡镇、村中心站点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三是推进乡镇在办事项网上平台与实体大厅保持统一,实现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办件可网上补齐补正、可查询办理进度,切实保证企业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

(5)针对“审批监管信息同步推送共享不及时”问题。加强与省、市有关监管部门紧密联系、密切沟通,落实好审管衔接、信息共享等工作。

(6)针对“对中介机构进驻‘中介超市’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对进驻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暂无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予以报停;二是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全市审批系统中介超市工作推进视频培训会,积极与省政务服务办沟通协调,邀请省政务服务办中介超市技术工作人员对全市审批系统中介超市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各县(市、区)工作人员操作熟练度。

(7)针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改革仍未完成,车补没有按规定发放”问题。一是已协调有关部门正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待完成过户后及时办理事业单位登记并领取机构代码证。二是相关人员车补已于2023年11月发放到位。

(8)针对“2020年1月与邢台源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不符合相关规定”问题。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手续,编外行政审批辅助人员由局统一管理,按照《邢台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编外用人实施办法》要求,制定《审批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编外人员根据出勤情况按月发放工资。

3.关于“结合‘四型市直机关建设’,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统筹发力点上还有差距”问题

(9)针对“争先创优意识有所弱化,后劲不足,2022年下半年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在全省出现位次下滑”问题。一是持续推进中介超市平台的管理运营和宣传指导工作,扩大中介超市影响力。二是加强社会主体电子印章应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功能已上线,用户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可使用法人或个人电子印章及签名。三是县级“好差评”事项覆盖率从15.63%提升至96%以上,市本级事项覆盖率已达100%,全市差评整改率一直保持100%。四是对政务服务全程网办工作推进缓慢县(市、区)开展现场督导、现场盯办。依申请事项已实现100%全程网办。

(10)针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部分作出承诺的企业在项目开工后补办施工许可手续不及时,部分县(市、区)对纳入承诺制的项目监管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作出承诺的企业,在项目开工后抓紧补办施工许可手续;二是对承诺制考核评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加大监管服务力度,对未取得竣工验收的承诺制项目,每季度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至少开展1次监管服务。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有差距”问题

(1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将新建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一件事”办理,只出一次现场进行勘验。

(12)针对“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不够,个别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合同约定、履约不合理”问题。一是制定印发《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廉政风险点及预防措施》,明确7大项17方面监督任务,查找廉政风险点61个,制定防范措施,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二是对政府采购合同严格把关,经法制性审查,科员、科长、主管局长严格把关,提交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实施。三是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制定《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制度》,严格验收程序。

5.关于“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专项行动力度不够”问题

(13)针对“个别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已作出调离岗位处分决定。二是通过常态化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对一次告知书进行核对,内容按最新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更新。

(14)针对“抓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政策法规掌握不精准,服务意识有待提高”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诫勉问责、通报批评等处理决定。二是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业务学习。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坚决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审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5)针对“执行制度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修订《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报销辅证材料和相关人员签字手续,确保符合财务报销管理规定。二是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立银行预算账户,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

(16)针对“未严格审核项目支出款项”问题。一是对邢台市政务诚信评价及咨询服务项目的评价验收,从襄都、信都、开发区、高新区信用工作条线各抽一名负责同志,组成验收小组,对此咨询服务项目开展评价验收。二是制定《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制度》,严格验收程序。三是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对手续不完整的凭证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17)针对“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问题。一是加强合同履约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开展验收;二是制定《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验收程序组织项目验收,严格按照有效期合同约定支付报销。

6.关于“‘四型市直机关建设’中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方面有弱项”问题

(18)针对“信用修复培训力度不够,对信用修复业务指导不足”问题。一是强化信用修复培训力度,制作信用修复指引模板,标注易错问题的提醒,让企业对修复材料和流程一目了然。二是召开各县(市、区)信用牵头部门信用修复培训会,对企业修复易错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制作信用修复明白卡和操作视频,下发到各县(市、区)信用牵头部门,不断提升企业修复便利度。

(19)针对“乡村便民服务站(中心)发挥作用不理想,承接能力差,指导各县(市、区)标准化服务方面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大对各县(市、区)工作督导力度,各县(市、区)加大对本辖区内乡村便民服务站(中心)工作检查力度,确保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公开公示。二是在做好向各县(市、区),乡镇和街道确权赋权工作的同时,督促编制政务服务在办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图及有关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有监督”防止出现监管漏点、盲点、空白点。

(20)针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操作繁琐,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问题。积极向省市场局反馈沟通,反映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一窗通”系统和“云窗办照”系统等网上申报系统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省市场局已完成网上申报系统的优化升级工作,并组织开展系统优化升级后的培训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问题

(21)针对“部分科级干部存在‘混岗’现象,职务与所负责科室业务不匹配”问题。通过灵活运用职务与职级并行、人员调整等措施,目前科室人员职务与岗位已匹配。

(22)针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不扎实”问题。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常态化”业务培训和集中培训等方式,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帮办等工作制度,切实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动次数。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核心作用,设置超时预警等功能,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四是拓宽投诉举报渠道,通过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好差评”等多种方式,畅通倾诉、投诉渠道,强化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监督。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欠缺”问题

(23)针对“党建工作要点内容雷同”问题。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研究每年党建工作,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出针对性强的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创新开展党建工作,从组织方式上丰富党建内容。三是坚持每年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和积极分子培养计划。四是在撰写班子剖析材料和整改措施时结合工作实际,避免出现内容重复现象。

(24)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会议程序,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先征求其他党组成员意见,党组书记最后表态。二是在研究机关干部人事调整工作时,不再征求非党组成员意见。

(25)针对“支部手册中党员名册与审批局提供的各支部党员名单不符,1名劳务派遣人员离职后没有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没有开展党员谈心谈话记录”等问题。一是对离开本单位的党员,已转走其党组织关系。二是对基层党支部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和如何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规范,对支部中党员发生变动的及时进行备注。三是每月在机关党建号“复兴一号”上查看党费收缴情况,对没有缴纳党费人员及时提醒。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26)针对“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房屋出租租金收取时间晚于合同约定的时间”问题。加强单位合同管理,制定《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有关人员法律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合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强化政治责任,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坚持领导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兼顾,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事项,盯紧看牢,久久为功,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二)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按照《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廉政风险点及预防措施》,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突出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将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要把巡察整改成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不断增强工作实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全局的各项工作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9--2681680;邮政信箱: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机关党委,邮编:054000;电子邮箱:xtzxjgdw@163.com。

 

中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党组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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