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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邢台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4-17 11:36:19 阅读量:1673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5月5日至6月20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巡察整改的根本方向和重要遵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坚持对标对表,凝聚整改共识。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指示精神,要求全委上下做好主动认领,深入开展思考,切实把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委党组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整改,成立了委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4个工作组抓统筹,在明确各科室具体承担巡察整改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力以赴研究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统筹全力推进。委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牵总负责,带头领办,定期调度,千方百计推动问题整改到位。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在思想、政治、能力、作风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持续调度跟踪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还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以领学方式开展集中学习,组织观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教育片;处级干部围绕学习主题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二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党史学习教育片。组织委中层以上干部参加邢台市发改干部大讲堂。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党支部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各党支部集中学习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2)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一是市京津冀协同办专职副主任带队赴北京,与市驻京办召开座谈会,围绕近期工作情况进行沟通、对接。二是研究制定了《邢台市关于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4方面共36项重点任务。三是对2023年度各县(市、区)签约和新开工京津项目情况进行了通报。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定期召开委党组会听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有关汇报,研究和部署网络网站运维服务、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等工作,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协调推进落实。二是强化网络安全措施,由联通邢台分公司为市政府北院互联网配置了日志审计设备、安全网关设备、漏洞扫描系统,提高了网络的安全防护性能。升级了市政府北院互联网的防火墙、安全网关的病毒库、特征库,消除了网络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短板。组织开展了网络安全应急演练。三是在委二楼设立读书角,丰富补充了读书角藏书,供全委干部职工阅读。四是印发《充分运用发改新媒体平台的通知》,督促全市发改系统关注并宣传推广发布内容,学习最新政策,提高业务水平。五是组织召开新媒体平台建设交流会,探索发挥发改新媒体平台宣传作用,扩大宣传效果。

(4)针对“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全委开展保密工作培训学习,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发改工作人员保密观念和法制观念。二是印发了《邢台市发改委涉密公文运转流程工作规范》。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调整科室(单位)保密专管员;明确各科室(单位)专人负责涉密工作;制作印发了科室(单位)涉密专用文件柜标签,各科室全部张贴到位。

2.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问题

(5)针对“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宏观经济研究活动。研究制定了《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宏观经济研究活动的实施方案》,委内业务科室均已起草完成宏观经济研究报告。二是定期开展经济运行分析。研究起草了《关于全市1-11月份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报告》、《在第一次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的汇报》等材料,对经济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全力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运行。

(6)针对“大项目少,特别是能够立市兴县的项目少产业结构不优,缺乏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对投资和项目建设进行督导帮扶的通知》,由市发改委处级以上干部带队前往各县(市、区)进行督导。二是加强对市经开区产业发展指导力度,积极推进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化项目(一期)和润泰救援装备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智能应急救援防护装备及其应用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促进市经开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2023年,市经开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74%。三是研究制定《关于推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立足我市新材料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和发展优势,聚焦钢铁新材料、特种合金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快壮大新材料产业规模,促进新材料产业绿色创新发展。2023年1-3季度,全市新材料领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6%。截至2023年底,全市新材料领域内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52家。四是以市经济开发区和宁晋经济开发区为核心承载区,围绕光伏装备、风电装备、新型电池、光热利用等领域,巩固拓展光伏制造优势,构建硅片、电池、组件、光伏电站的垂直一体化全产业链,推进新能源有序高效开发利用和装备制造业规模化、高端化发展,打造光伏设备基地和新能源产业集群。2023年1-3季度,全市新能源领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7.6%。截至2023年底,全市新能源领域内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26家。五是把培育、发展和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努力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创新生态体系,为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截至2023年底,全市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97家。

(7)针对“争取上级资金、扶持项目用力不足”问题。一是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社会领域项目建设,2023年共争取国家、省预算内补助项目32个,补助资金28683万元;争取政府专项债券项目44个,涉及卫生健康、教育、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其他社会事业等方向,已发行债券26.912亿元。二是向各县(市、区)印发《“十四五”社会发展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文件汇编》、《关于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附《河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和《服务业领域政策汇编》,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谋划的精准性。三是加强与省发改委对口处室沟通对接,多次到省发改委汇报业务工作,将省最新工作要求传达至县(市、区)及项目单位,做到超前谋划、精准申报,提高申报成功率。

(8)针对“物资储备安全风险意识有欠缺”问题。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构建新时代国家应急救援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及《“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邢台市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二是沟通市直有关单位,建议尽快编制我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制定增储购置计划。为增加救灾物资储备,经市直有关单位向省申请调拨的救灾物资已全部调拨到位。三是对库存救灾物资的品种、数量进行了盘点,积极向市直有关单位反映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对动态数据保持实时沟通,达到数据共享。

3.关于“推动经济发展谋全局、抓大事的意识和能力有差距”问题

(9)针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一是印发了固定资产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完成情况的通报,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印发了关于对投资和项目建设进行督导帮扶的通知,由市发改委处级以上干部带队前往各县(市、区)进行督导。二是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抓紧开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和相关工作的通知,督促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三是对全市省重点项目中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下发提示函和督办函,督促加快推动省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四是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能源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落实重点能源项目月调度制度;委主管领导带队赴相关县(市、区)进行了督导调研,督促加快项目建设。

(10)针对“牵头的重大专项任务推进力度不够大”问题。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到沙河市对临空经济区建设进行政策宣讲,发改委主管负责人多次到项目现场开展专项督导,了解项目过程中存在问题,协调解决困难。二是每周督促协调市直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市、区),调度汇总褡裢机场重大专项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向有关县(市、区)发改局发放提示函,督促其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各专项牵头科室均建立联络人制度,明确专人与企业保持直接联系,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11)针对“发挥优化营商环境职责不够积极主动”问题。一是定期汇总市直有关部门关于《河北省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形成季度报告,每季度向省优化办反馈。二是组织市有关部门组成五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并印发了督查通报。三是对各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到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不够扎实”问题

(12)针对“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对2023年《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进行重新修订并印发实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同发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正风肃纪、严于律己,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从严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细化八小时承诺书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新签订八小时外承诺书。四是通过查岗、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大执纪力度。印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组织委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提示卡》。

(13)针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推动第一责任人落实,委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警示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议,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作为市发改委第一责任人,委主要负责人通过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重点事项、亲自把握重要环节,切实加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第一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事项督办台账,实行常态化督办检查,定期更新进展情况,持续推动重点事项落实落细落地和跟踪问效。

(14)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通知》,要求处级干部定期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委主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采用谈心谈话的方式进行了廉政教育,形成了谈话记录,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了书面述职。二是定期指导各科室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健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对相关人员围绕财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了强化培训,对会计凭证进行了抽取检查,强调制度约束,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任何违规行为。对相关科室廉政风险点排查管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15)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有欠缺”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工作日常监督谈话16人次,进一步了解了业务科室相关业务工作及流程。二是利用周一例会,主动邀请业务科长授课交流13人次,进一步熟悉了市发改委相关业务工作。三是围绕重点工作,多次深入基层一线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5.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严格”问题

(16)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一是牵头成立市发改委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一二三级调研员、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市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16个业务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工作方法、强化问题整改。二是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提高法治意识。三是对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水平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四是向相关县(市、区)下发通知,开展能效指标数据统计,确保数据真实无误;深入企业实地检查,核实上报能效指标数据。五是赴相关镇、村对农调户直报调查数据进行实地调研核实,将记录的信息进行核查,确保了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7)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一是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及业务骨干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了学习,要求进一步规范现金使用和管理。二是相关单位为职工办理了银行卡,实行每月集中报销和报销费用直接打入业务办理人员银行卡形式,减少不必要的现金支出。三是相关单位在原有财务制度的基础上,为规范现金的使用,修订完善了现金管理使用制度。四是继续规范相关资金发放程序,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发放。五是对会计原始凭证重新装订,达到会计规范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六是加强对相关财务制度的培训,组织相关人员集体学习了会计凭证管理规定等财务制度,着重强调制度约束,提升思想站位。

6.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仍然不够牢固,建设‘四型市直机关’有差距”问题

(18)针对“主动服务意识差”问题。一是委主管领导对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委主管领导带队赴相关县(市、区)进行了督导调研,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三是先后两次召开项目单位工作会议,在推动项目建设的同时,听取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19)针对“推动工作不够坚定有力”问题。一是向各县(市、区)政府下发《邢台市发改委关于推进以工代赈有关事项的函》,要求各县(市、区)政府重视以工代赈工作,深刻认识以工代赈工作的深刻含义。二是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积极部署2024年项目储备工作。三是对《邢台市2022-2023年度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清单》进行梳理,对采用以工代赈方式项目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以工代赈政策落实到位。

(20)针对“对涉及民生的相关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将2023年天然气预计需求量调整为19.71亿方,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市签订正式供气合同20.55亿方,满足了2023全年需求。二是完善应急措施。推进落实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预案,组织各县(市、区)认真梳理可中断用户清单,建立约104万立方米的“压非保民”可中断用户调峰能力,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天然气“压非保民”实战化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运行监测。坚持落实天然气运行数据日调度日报告制度,组织各县(市、区)、域内城燃企业参加河北省天然气应急调度指挥中心报表系统2.0版本专题培训,在全市范围内试运行新的天然气报表系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天然气运行状况,进一步完善天然气应急保障体系,强化县域天然气供应调度。四是经市政府同意,会同市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制定邢台市主城区空置房屋前期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邢发改公价﹝2023﹞38号)。五是通过邢台市发改委官网对出租车燃料附加费取消事宜进行公开。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21)针对“决策前研究不充分,存在盲目决策现象”问题。一是按照市政府批示精神,与供应商进行了协商与谈判,依规依政策做好了项目停建及其后续工作,妥善处理了相关经济纠纷。二是认真学习研究市政府办印发的《邢台市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邢台市信息化项目初审流程(试行)》等文件精神,及时了解我市信息化发展新动向,项目建设前进行充分论证,做到决策科学合理。三是加强了信息化建设项目各项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市大数据发展中心进行申报,由市大数据发展中心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和五部门联审,保障项目切实发挥应有效益。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分两次对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预算规定进行了学习,严格按照《预算法》等财务管理制度编制部门预算。

(22)针对“聚焦重点、促进发展能力有欠缺”问题。一是规范党组会研究事项,建立党组会议题提醒报备制度,印发《中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的通知》和《关于报备2023年度党组会议议题的通知》,收集形成《2023年度各科室议题报备情况安排表》,在规范党组会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党组会议题的管理。二是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研究了当前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及优化营商环境、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工作。

(2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前,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和市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梳理处级领导干部需在会议上说明的问题、事项等,切实提高年度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建立处级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提醒函制度的通知》,建立市发改委处级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提醒函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民主生活会方案,对处级领导干部需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说明的情况进行梳理,逐人发提醒函进行提醒,确保民主生活会所有环节规范到位,取得扎实效果。

8.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问题

(24)针对“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逐条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内容,通过对政策的重点学习,做到严守干部选任程序、严格干部任前考察,对于人员数量较少的事业单位,根据知情度、关联度、代表性原则,适当扩大参加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二是委主管负责人在党组会上领学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党组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水平,提升了党组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履职能力。三是印发《公务员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汇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汇编》,持续加强对有关法规条例精神的学习和理解,把相关法规条例作为手中卷、案头书,做到经常学、反复学、深入学,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选拔出素质高、能力强、干净担当的发改干部。

(25)针对“执行上级免职处分决定不及时”问题。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违纪干部处理相关政策的学习,充分认识到全面及时、规范有序、不折不扣执行处分决定,对发挥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的重要意义,也确保处分的严肃性。二是对近三年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回头看,重点围绕是否严格执行处分影响期内有关规定等方面进行全面摸底和自查,未发现其他处分决定执行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三是制定了《人事科处分决定执行办理事项表》,详细注明被处分人员所受处分、处分时限、职务职级变动、工资变动、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等情况,从源头规范处分决定执行办理。

(26)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新签订了八小时外承诺书,将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畴。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召开警示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议,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表率,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三是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委主管同志代表委党组对2023年下半年以来试用期满转正和工作岗位调整的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进一步引导广大发改干部知廉、守廉、倡廉、促廉,推动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

(27)针对“干部档案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进行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逐条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在政府系统市直部门、市管企业干部人事工作培训会上的资料,通过对政策的重点学习,进一步熟悉流程、注重细节、规范实施,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效。二是强化档案管理。设立选人用人文书档案专用文件柜,明确专人对选人用人文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确保选人用人文书档案真实有效、整理规范,杜绝资料不全、归档混乱等问题发生。三是开展自查工作,对2023年5月份以来的选人用人文书档案进行了自查。四是加强全流程管理。针对干部提拔职务、晋升职级工作中分析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制定《邢台市发改委干部提拔、晋升工作流程图》,标注各环节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并张贴在办公室醒目位置,进一步督促工作人员时时处处学业务。

9.关于“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8)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委党组召开会议听取2023年换届党支部工作汇报,对党支部换届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召开了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围绕党的政策、党内政治生活、支部手册填写等事项开展培训。三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各党支部监督检查的通知》,检查各党支部学习及支部手册填写情况,要求各党支部扎实开展党组织活动,对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进行修改完善。

(29)针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充分”问题。一是将获评邢台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同志优秀事迹通过大屏幕在我委大力宣传,号召全委干部职工向先进学习,充分发挥优秀党员榜样带动作用。二是将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基层党组织等奖励文件、优秀事迹在二楼会议室集中展示。同时制作宣传片,在二楼大屏幕滚动播放,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30)针对“党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问题。一是相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会议,通报巡察反馈问题,对照反思,查找问题根源,向委党组做出了深刻检讨,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对2022年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内容详实准确、时间节点准确、记录真实规范;三是相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学习培训会,讲解党支部开展活动及《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要求,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0.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31)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2023年以来理论学习开展情况,研究推进理论学习、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二是委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十届市委五轮第十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研究,并将任务分解到主管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印发了《关于市委第十巡察组巡察市发改委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三是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主管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以赴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真正将巡察整改与推动发展相结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引领常态长效,推动全市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把巩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整改意识,扛起整改责任。一是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重点学习《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的新方略、新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民主和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三是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督促各党支部书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持之以恒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着力补短板、堵漏洞,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机制,真正实现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破难题。一是坚持以问题导向抓整改。要对照整改方案,再细化、再布置,推动新老问题一并解决。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整改。班子其他同志立足分工和履职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要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找症结,“一盘棋”整体推进巡察整改,真正改彻底、改到位、改出实际成效。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发挥驻委纪检组和委机关纪委监督作用,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去去病成为常态。加强对问题责任人的追究问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发现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手软,切实在全委营造纪律就是“红线”就是底线的氛围,以高压态势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三)锲而不舍推动发改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四型市直机关建设”锤炼“四型市直机关队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最大动力,借势借力。一是在加强投资项目建设上提速加力,强力推进20个重大专项,加快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抓好全市项目观摩活动,重点围绕“比数量、比规模、比开工、比速度、比投资”,掀起新一轮项目集中开工、观摩拉练的比拼热潮。二是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上提速加力,积极谋划招引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重大合作事项和项目,全力争取我市落户央企,签约、开工项目取得新突破。三是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上提速加力,健全产业组织体系,优化助企服务,强化政企联动,进一步发展壮大主导优势产业,全力帮促“两汽一拖”加快生产,扩大销路,打造新的增长极。四是在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建设上提速加力。狠抓短板弱项,在更多领域实现由“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推动单项工作打样板、整体工作创一流。五是在气、电、煤储备保供上提速加力。强化日常协调调度,全力稳定天然气供应。加快电网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风电光伏项目,加快布局综合能源站建设,全力打造能源强市,有效提升煤炭储备能力,切实将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邢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建设“太行泉城、美丽邢台”作出发改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我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3288038;电子邮箱:xtsfgdj@163.com。


                      中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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