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邢台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4-17 11:28:56 阅读量:1050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5月5日至6月2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城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城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要求,对市委反馈问题全面认领、认真研究、深入整改。一是第一时间印发通报了《市委第八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城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市城管局主要领导在反馈会上的表态讲话》,将巡察反馈意见层层传达到位。二是建立党组会每月调度机制,先后4次研究调度整改工作,明确分工、制定措施、督促进度。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推动。一是带头认领任务,示范带领其他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对照责任,逐条认领反馈意见,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制定形成局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二是带头担当责任,主动挂帅,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整改落实。三是带头调度推动,先后4次主持局党组(扩大)会调度巡察整改工作;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副书记主持调度整改工作,其他局班子成员与分管条线开展一对一谈话,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四是带头剖析检视,2023年10月16日,邀请市委第八巡察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参加,主持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了整改方案,推动深化整改。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市城管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还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问题。一是2023年10月局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治学习的制度》,明确学习重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二是党组会严格落实“政治学习一刻钟”制度,2023年7月以来每次党组会都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2)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开展“温暖之城”城管服务百日提升行动,全面查漏补缺补短板,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对局系统热线问题处置情况进行分析,印发通报,涉及我局权属的2351件问题,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二是疏导流动摊贩6520余处、清理乱贴乱画6450余处、规范门头牌匾73余处,劝离机动车4.8万余辆次、短信提醒机动车3万余辆次、贴单治理机动车3.8万余辆次。三是对60余条街道进行治理,治理乱倒泔水和乱放餐厨废弃物容器230家,整治小街巷30条,冲洗收水口1900个。四是集中人员力量高效开展道路病害整治,累计处理道路坑槽病害19180余平方米、维护便道2300平方米、整修路沿石785.2米、处置窨井设施1037处,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水平;每天24小时受理市民市政设施诉求问题。五是2023年累计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小课堂进机关、进社区、进街道、进学校等系列培训活动76次、入户宣传150余次,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报道120余次。同时,针对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生活垃圾“乱投乱放”、“混装混运”等问题,共开展督导检查17次,督促指导属地已全部整改到位。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问题。一是2021年8月修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形式、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坚持每月交流讨论1次,做到有方案、有交流发言、有学习资料、有单独记录、有媒体宣传。二是2023年10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治学习的制度》,明确学习重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
(4)针对“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欠缺”问题。一是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学习,长期坚持。二是2023年8月以来我局陆续有4名处级干部新调整职务职级,已向组织部报备。三是长期坚持,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
(5)针对“推进市委个别重大工作部署力度不够”问题。一是银泉大街两侧(富泉路—富民路),包括银泉大街与农校交叉口西北侧、银泉大街与富泉路交叉北侧等点位,已于2023年全部完成播撒草籽、土方回填等任务。二是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创园工作中的绿化项目,主城四区(信都、襄都、开发区、邢东新区)和南和区、任泽区绿化改造提升绿化任务2266亩已全部完成。
(6)针对“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短板。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全省排后位”问题。一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督导帮扶,在全省投资增速整体下行同时,2023年1-6月份我市投资增速排名较上月上升1位,位居全省第9位;1-7月份排名再次上升1位,位居全省第8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3年9月省住建厅出台文件,不再对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进行排名。二是大力开展市区路灯照明设施改造提升行动,新西街、泉北大街、新华路、钢铁路、冶金路等20条街道部分路段7200盏路灯提升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开展夜景亮化行动,标志性建筑、商业体和游园广场等214处点位亮化提升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三是七里河沿线新华桥两侧滩地游园、月亮湾游园、瀛园、北岸滩地5处栈桥、体育公园园内老旧照明线路改造等照明提升工程已全部完成;邢台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百泉大道(长安路—东华路)2.7公里道路中间隔离墩、防眩网拆除工作,更换为临时交通护栏,并设置标识指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后续道路改造提升由市经开区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并组织实施。
(7)针对“完善城管体制有欠缺”问题。
在市、区执法方面:一是成立12个督导组和7个专项督导治理专班,每日对主城区市容进行日常督查,2023年累计督办问题6.4万余件,办结率100%。二是制发《主城区城管执法中队市容督查考核方案》,每月对城管支队、四区共33支执法中队进行联查考核,并结合日常督导情况进行月度排名打分,切实发挥统筹督导作用。
区管街道市政、绿化方面:一是2023年5月以来,共接收钢铁东路照明、污水处理二厂配套管网、太行路照明、滨江路道路排水等8项工程,做到了达到接收条件的第一时间验收交接,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二是2023年5月以来共处理各类市政设施案件1.1万件,对管辖外的市政问题,及时交办督促属地政府及城通、燃气热力等责任单位处理案件100余件。三是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对新建、扩建的区管街道进行梳理,对金泉大街、光明街、平安路、豫让街、顺德路中未移交路段的井盖缺失破损、道路破损等问题进行巡查上报,2023年发现问题95件已派发责任部门完成处置。四是已督导属地责任单位完成28处地块的简易绿化。
(8)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忧患意识不强,工作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对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控制数的城管支队、数字城管中心2个单位,严把编外人员进入关口。二是对编办没有核定编外人员控制数的9个局属单位,参照惯例自行管理,修订完善相关规定,严把人员进口关,加强对人员健康、有无犯罪等情况进行审核。三是强化教育管理,引导职工合理表达诉求;同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适时提升工资福利待遇。四是对局属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完成督办整改问题11处;定期不定期召开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培训会,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知识。
3.关于“创建四型机关活动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问题
(9)针对“专业化培训相对薄弱,业务技能有待提高”问题。一是对新引进的园林高层次人才、大学生及退役士兵、新进环卫职工等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二是分别邀请专家对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了讲解指导,对环卫工作中常见的危险情况和安全隐患进行了培训;环卫中心开展工作交流座谈,进一步提升履职水平。三是组织61名园林专业技术人员在河北省云教育平台进行线上专业学习。四是分别对市政维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工程造价预算进行业务培训。五是市政维护中心机关人员组织下沉基层队所500余人次,在道路养护、路灯维修等具体实践中增强业务本领。
(10)针对“城管为民理念落实不够到位,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效果待提高”问题。一是市容督导组每日平均督导问题300余件,交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二是在主城区开放便民服务街(点)173处(便民服务街96处、便民服务点77处),引导商贩在市场疏导街内规范经营。三是与属地开展联合治理、集中整治,2023年7月至12月累计清理市管街道与区管街道交叉口游商2200余处。四是市管街道累计清理占道游商6520处,店外经营5610处,橱窗广告6450处,规范拆除门头牌匾73处,治理违停机动车11万余辆次,占道、流动摊贩明显减少。五是将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不间断开展针对圈占车位、私设路阻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车辆违停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累计治理违停机动车11万余辆次。同时,与众智停车公司沟通,完成新华里188、海洋馆停车场等5个封闭型停车场建设,设置车位736个;协调开放20个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开放内部停车场,方便市民免费停车。
4.关于“推动优化经商环境差距,规范文明执法有待加强”问题
(11)针对“因执法不当,引起企业和居民行政诉讼案件时有发生”问题。一是2023年8月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线上法律培训考试,合格率100%;12月组织持证人员分批开展宪法知识考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二是认真梳理法律法规,制定我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于8月中旬印发实施。三是市容方面推行柔性执法,按照相关规定共免罚企业、个人128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是深入沿街商户对《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邢台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进行法律宣传,12月举办“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环境。
(12)针对“执法为民理念树的不牢,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现象问题。城管执法、环卫作业车辆存在违规停放”问题。一方面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一是2023年7月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和案件制作;9月组织执法人员观看省住建厅法规培训直播;12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分两期开展冬季法规培训,邀请特警支队、公共警察秩序支队及专业讲师进行授课,共800余人次参加。二是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仪表、行为、言语等进行检查10余次。三是减少执法车辆停车点位,由原来以中队为单位的19个停车点位改为现在以大队为单位的11个停车点位,缩减了8个停车点位。另一方面断规范环卫作业行为,一是规范环卫车辆停放,划定集中停放点103个;对市区9个湿式作业车辆加水点位进行规范,实现错峰取水,且在等待取水时规范停放车辆,避免影响过完行人。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2023年7月至12月累计组织抽查、联查20次。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3)针对“局党组对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推动作用未充分发挥,党组主要负责人督促调度不够,专项整治活动效果不佳”问题。一是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最新法规、制度、标准修订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9月4日印发施行,要求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同时接受局内审部门指导检查。二是规范借调人员,督促局属各单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规范使用帮助工作人员并长期坚持。三是畅通举报渠道,结合规范治理基层“八长人员”权力运行专项行动,通过官网、机关公示栏等公开了驻局纪检监察组和直属单位纪委举报邮箱电话。
(14)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有待加强”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局《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三重一大”事项定期上党组会研究,严把廉政风险关;督促局属单位制定了本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直属单位纪委参与工程比选、事业单位招录体检、固定资产核销等事项监督;对局属单位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规范合同签订,已对不规范合同进行完善;严格合同审核,经咨询法律顾问后再行签订;严格工程验收,竣工报告经参建各方审核无误后再进行签字、盖章。四是加强内部自查,对工程项目建立台账,并定期组织进行了内部检查。
(15)针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印发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列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任务清单(含讲党课、廉政谈话等要求),通过纪检月重点工作督促要账。局班子成员围绕巡察整改事项,与分管科室、单位开展了一对一针对性谈话。三是班子成员分别赴分管单位上主题教育暨廉政党课。
(16)针对“派驻纪检组对机关纪检机构指导督促力度不够,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监督,特别是对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违规问题监督力度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建立联合办案机制,派驻纪检组联合机关纪委共同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问题线索研判、案件审查调查,2023年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全面提升机关纪委问题研判能力和线索处置能力,规范了审查调查程序。二是局党组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细化政府采购、招投标重要环节、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定范围和程序。
6.关于“财务管理有差距”问题
(17)针对“差旅费支出未实行公务卡结算。对直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力”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局《机关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规定差旅费报销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加强对出差申请及差旅报销程序的审核,确保差旅费支出合理合规。二是修订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落实,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坚持专人对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资金支出报销进行监督,已完成2023年局系统内部审计检查。三是修订完善《报销管理制度》,明确差旅费预审报销等流程,严格按照财务规范使用各项资金。
7.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18)针对“重部署、落实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推动完成邢台市《共享电动车引进实施意见》及《共享电动车准入机制》,明确引进方式、管理考核办法等。二是有力推进基层微权力专项整治,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理出409人的“八长人员”名单,选取50名网上履职承诺;11月赴廉政教育基地组织警示教育、纪法培训。三是调整更新局红黑榜上榜事项,将各项民生工程、民生实事、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事项以及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内容纳入上榜统计范畴,特别是将考核事项位列后三名或未完成形象季度任务的纳入黑榜。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
(19)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修订不及时”问题。2023年9月23日修订印发了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集体决策。
(20)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查阅往期局党组会议纪要,2022年、2023年部门年度预算草案已经党组会审议。2024年部门年度预算草案已于2023年9月7日经党组会审议。二是持续严格落实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2023年以来20余次党组会研究大额资金事项。
(2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每次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按要求全部提交对照检查材料。二是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每次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校审,对不符合内容的退回,直至修改合格。同时,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监督指导。
9.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2)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对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更新。二是2023年局系统共发展预备党员20个、转正党员9人,已按照程序全部经党组研究同意,今后将严格执行。
(23)针对“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问题。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已完成换届。二是党委班子、支部书记对党组织换届进行认真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三是对所辖支部换届工作进行提醒,并指导其完成换届。
(24)针对“机关党支部谈心谈话开展不经常”问题。一是制定印发支部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对象、次数、有关要求等内容。二是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做到支部委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常态化,2023年累计开展谈心谈话10余次。
(25)针对“对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支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要求和请销假制度。二是督促责任单位建立外调工作党员管理台账,提醒外调党员及时参加组织生活和日常学习,对于长期外调工作的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党关系转出工作。三是创新党建公众号、掌上课堂、党建APP等载体,加强全体党员学习教育,对未能按时参加的电话提醒,发送学习内容,组织答题活动。
10.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问题
(26)针对“党组未严格遵守选人用人议事规则”问题。一是局党组中心组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条例再次进行学习,提高政策执行力。二是凡涉及选人用人的议题,由局党组成员参加并发表意见,其他非党组成员不再参加。三是坚持选人用人议事规则要求,明确参会人员范围,研究议定事项。
(27)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2023年8月理论中心组学习,并通过集中学、自学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选拔工作对程序细节的把握。二是每次进行选人用人工作时,梳理工作人员是否涉及需回避情形,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8)针对“干部交流任职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11月对局机关3名同志进行了任职交流备案;完善科室、局属单位之间科级干部交流机制,盘活当前科室、单位之间的干部资源,逐步实现干部流动,防止任职固化。二是要因地制宜,推动优秀科级干部交流工作规范化、经常化,为干部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29)针对“干部监管不严格,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对接人社局事业科重新审批该同志2021年考核结果,结果为基本合格;二是已到人社局工资福利科重新审批工作,薪级降一级;三是该同志已将多发部分退回国库;四是组织人员学习近几年的事业单位考核文件,同时加强各科室见的交流沟通,确保不在出现此类问题。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30)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仍有发生”问题。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一刻钟”、“三会一课”及“学习强国”APP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对负面信息做到“不听、不信、不传”。特别是在2023年6月9日、12月8日,召开党委会对意识形态进行了研究部署。同时,细化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要求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向中心党委进行报告;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确保不出现杂音。二是切实发挥党委作用,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均通过召开党委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2022年6月至2023年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65次。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市城管局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做,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工作长效化、整改成效常态化,全局上下进一步激浊扬清,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守牢干成事不出事的底线和防线,具体做到“五个坚定不移”。
(一)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做忠诚可靠的城管人。强化政治学习,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会议精神;严明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今年承担的20余项重点任务,实施奖优罚劣、末位淘汰。
(二)坚定不移加强作风建设,做实干担当的城管人。严守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治“四风”,重点整治违规吃喝,严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和“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新形象工程”,开展“千名干部、万名职工走遍泉城”行动。
(三)坚定不移加强组织建设,做全面过硬的城管人。深化四型市直机关建设,创新一批活动载体,办成一批民生实事,培树一批先进典型,争创一批亮点工作;持续加强“四强支部”品牌建设,加强队伍末端管理,安排要细、检查要深、覆盖要全,真正实现压力传导更有效,末端落实更有力。
(四)坚定不移加强纪律建设,做清正廉洁的城管人。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要聚焦重点岗位,加强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紧盯管人、管事、有权的关键环节、关键少数、关键人员,严查群众身边腐败。
(五)坚定不移加强管党责任,做敢抓敢管的城管人。局党组及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局纪检监察组和局系统内设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用好市长热线、行风热线、“开门纳谏”等平台,规范言行、办好实事,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21063,邮政信箱:邢台市信都区曼哈顿商业街10号,电子邮箱:cgjdbs@163.com。
中共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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