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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邢台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邢台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4-17 11:24:00 阅读量:951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5月5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水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忠诚干净的责任担当,坚定不移地把市委的决策意图贯彻到底。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统筹谋划协调,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制订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个制订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跟踪督办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市水务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与实际结合不紧密”问题

(1)针对“学习不系统、不深入”问题。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领导干部带好头、做表率,模范引领,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确保学习效果。

(2)针对“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再学习、再剖析,深刻汲取问题教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工作标准,持续正风肃纪,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地。二是将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纳入河长制日常考核,从业务科室管理提升到由河长办牵头负责、各级河长推动落实的高度,一月一考核、一季一排名,形成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补充说明》,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二是研究制订《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实施方案》,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4)针对“江水置换工程推进不力”问题。宁晋县江水置换工程已全部建成,并通过验收。目前宁晋县对江水置换工程进行了调试和试运行,具备正常供水条件。

(5)针对“对河道非法采砂监管不力”问题。一是研究制订《河湖智能视频监控平台值班制度》,进一步强化行政值班,明确监控平台值班人员、职责和监管责任,确保监控平台安全、可靠、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好河湖监管技术支撑作用。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防止盗采问题反弹。

(6)针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任务目标完成有差距”问题。一是对市区及各县(市、区)引江水量消纳情况进行月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切实加快推进新增引江口门切换和水厂以下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增加引江水覆盖面,提高引江水利用量,并对消纳水量比例偏低的用水目标进行了专项督导;二是印发通知督促相关县(市、区)进一步加大引黄调水工作力度,确保能引尽引黄河水(邯郸水),将省下达我市引黄计划水量分配到县(市、区),明确相关县(市、区)计划引水量。

(7)针对“万元GDP用水量、关停取水井任务未完成”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全社会节水行动,加强取用水管理,逐项分解年度节水目标任务,压实各相关单位责任,确保完成今后年度万元GDP用水量等节水控制指标。二是按照“先通水后关停”原则有序关停取水井,将南水北调受水区范围内的非农取水井纳入关停计划,统筹推进地表水厂、供水管线和分支管网、用水户内部管网建设工作。

(8)针对“市水发集团组建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水投(邢台)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已注册成立,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水利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9)针对“临西灌溉试验站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一是积极对接省主管部门,深入交流和探讨,听取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二是主动走访相关院校,参观学习智慧灌溉系统,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三是整理试验成果资料,汇总形成试验报告,上报省主管部门。

(10)针对“市水务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排名落后”问题。一是召开考核工作专题培训会,集中学习相关文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对考核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知识水平。二是制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市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做到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关于“局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11)针对“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2)针对“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问题。一是召开党务干部专题培训会,提高党务干部思想认识和业务知识水平。二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13)针对“‘一岗双责’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补充说明》,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二是研究制订《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4.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14)针对“对重点岗位、重点人、重点事监督不深入”问题。一是进一步推动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二是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5)针对“对处分决定执行监督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处分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处分落实。

(16)针对“廉政教育存在缺失”问题。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5.关于“‘四型’机关建设有差距,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7)针对“市水务局对临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研究制订《邢台市水务局计划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对水利工程合同签订管理职责、审签流程、审签程序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等职责进行明确。二是修订完善《邢台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单位的关系,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实现工程投资目标。

(18)针对“驻村工作队队员使用虚拟软件打卡签到”问题。一是责令相关人员做出深刻检查,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订印发《邢台市水务局关于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的通知》,强化工作作风,落实驻村工作纪律。

(19)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一是研究制订《邢台市水务局首问责任制》,规范服务管理。二是以“薪火计划”培训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局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服务效率和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三是在局机关楼道、办公室悬挂、张贴礼貌服务用语,营造热情服务机关氛围。

(20)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一是按照既满足工作需要又严格落实精简原则要求,认真梳理2023年下半年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发文计划,按计划发文。二是从源头把控,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和总量控制,按照每年发文总量比上年缩减5%的比例制定年度计划,严格审批把关。

6.关于“招投标工作不规范”问题

(21)针对“违反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问题。一是对相关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二是修订完善《关于规范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暂行办法(试行)》等规定,从制度层面上确保各项招标比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7.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问题

(22)针对“虚列支出,为局家属院垫付水电费”问题。一是相关单位及住户已更换了预存式插卡电表,按其所需电费提前预充金额购电。二是根据供水公司提供的水费通知,每月督促相关单位按时缴纳水费。

(23)针对“大额使用现金”问题。严格执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务卡管理的通知》文件,凡涉及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24)针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及时将房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5)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对各类经费报销凭证进行逐一核查,进一步规范结算报销手续。

(26)针对“白条入账”问题。督促相关下属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刷卡支付制度,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7)针对“局党组对印发党组文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严格文件审核报批程序,加大发文审核力度,确保“零差错”。二是组织公文写作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机关人员公文写作水平。三是研究制订《市水务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章使用范围和权限,区分行政文件和党组文件的发布事项。

(28)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合同到期后,机关食堂的承包事项按要求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

(29)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严格落实《邢台市加强和改进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规范招投标工作,按照票选情况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做好信息公示。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进行学习,增强业务能力水平。二是明确中选人排序,公示期满后且无异议的,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9.关于“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30)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2023年上半年机关党建工作,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31)针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专职不专责”问题。一是依据相关规定,结合职能和实际,严格落实《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合理调配人员岗位。二是研究制订《2023年邢台市水务局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对落实2023年度党建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提出了落实举措,明确了工作要求,切实把党建工作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10.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32)针对“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自我批评不深刻,相互批评辣味不足,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问题。一是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学习党的组织生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等党内有关条例制度和党纪法规,按照要求准备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会前通过谈心交心充分交换意见,严肃认真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1.关于“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3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研究制订《“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提供遵循;二是召开党务干部专题培训会,提高党务干部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知识水平。三是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导力度,切实把“三会一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34)针对“党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问题。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业务知识水平。

(35)针对“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并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补课。

12.关于“干部选拔、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

(36)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未按要求实行票决制”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研究制订《中共邢台市水务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表决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投票表决。

(37)针对“未履行借调手续长期大量借调工作人员”问题。依据市水务局“三定”规定,结合职能和实际,加强局属单位在编人员管理。

(38)针对“人员混岗问题突出”问题。依据市水务局“三定”规定,结合职能和实际,合理调配人员岗位。加强单位的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3.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39)针对“审计报告中指出马会河规划仍未批复”问题。沙河市政府已批复《马会河河道整治与采砂规划》,并向省水利厅报备。

14.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40)针对“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市水务局党组反馈的7个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扎实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防止盗采问题反弹。按照提前谋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督导的工作思路,近几年的农村饮水维养工程已全部完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落实人员、岗位、职责相一致的原则,加强单位的人员管理,确保人员岗位专职专责。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巡察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一)紧盯目标措施,持续用力抓好整改。巡察整改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更是我们应该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及时进行“回头看”防止走过场、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挂牌督办、盯紧不放,真正做到矛盾没解决不放手,效果不明显不放手,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实行层级 管理,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严格落实党组、支部书记抓党建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把使命记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纪问责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进党风持续向好,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建章立制,着眼长远,举一反三,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2220239;邮政信箱:邢台市信都区守敬北路69号邢台市水务局机关党委,邮编:054000;电子邮箱:swj2226833@163.com。

 

中共邢台市水务局党组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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