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邢台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4-17 11:18:27 阅读量:478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5月5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本次巡察整改工作的根本原则,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党委书记、局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主动认领反馈问题涉及全局性问题,直接抓部署、抓协调、抓落实,为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发挥引领保障作用。
2023年8月9日召开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成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中共邢台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将任务布置到各分管领导和各责任部门。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针对自身承担的整改任务,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2023年10月8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检视剖析问题,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质效。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中共邢台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内容。二是制定并及时修订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精准安排学习内容。
(2)针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有差距”问题。一是将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应急管理方面的内容,列入局党委(扩大)会专题学习内容。二是各党支部均围绕党的二十大宣讲专题党课。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局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开展局网评员队伍舆情应对业务培训和演练。三是定期开展舆情分析研判,做好应对准备。四是对数据库和系统加强防护,修补通报的系统漏洞。
2.关于“在履职尽责,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有差距”问题
(4)针对“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党委会经常性研究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结合局工作实际细化,并进一步了解情况,力争在工作完成的同时多出亮点工作,确保职责绩效专项考核中少扣分、多加分。
(5)针对“‘大应急’理念树得不牢、‘大安全’能力还有欠缺”问题。一是定期组织召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二是印发《邢台市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月考核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考核。三是对现不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四是建议市局及各县市区局今后招录执法人员时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6)针对“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有差距”问题。一是督促企业开展重大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二是督促企业集中开展全员安全大培训,提升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三是市应急局责成河北内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派专人监督和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7)针对“工作督导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各县制定方案,未制定方案的两个县目前已完成方案制定工作。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吸取此次教训,若有符合纳入“黑名单”联合惩戒的煤矿,及时采集相关信息,按程序上报市局,纳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3.关于“服务全市营商环境方面有差距”问题
(8)针对“市应急管理局在服务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方面,存在重执法轻服务、以罚代管现象”问题。一是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引导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自查发现正在整改的问题隐患不再处罚。二是制定标准化执法检查表单,防止任性执法。三是严格执行包容免罚制度,对纳入免罚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一律不予处罚。四是对执法文书进行定期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文书,提醒执法人员进行修改。五是把信息化监督管理的内容加入《执法监督制度》,使执法监督更加科学、全面。六是做到“一企一策”,精准执法,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9)针对“领导班子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局党委会议每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将本单位的违规违纪问题纳入到警示教育内容。三是丰富党支部警示教育的形式。
(10)针对“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撤职降级后的工资标准,由管理七级降为管理八级,由专业技术八级降为专业技术九级。二是按照管理八级、专业技术九级安排该同志工作岗位。
(11)针对“‘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单位的监督指导及对分管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二是加强日常学习和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12)针对“对下属单位管理缺失”问题。局党委每年专题研究下属单位工作不少于1次,已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健全行政班子方案,并配齐相关人员。
(13)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一是丰富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措施。二是提高监督频次,增强监督针对性。三是定期开展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
5.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4)针对“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完善法制审核机制,制定《邢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试行)》《邢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流程图》,并以市局名义进行印发。
(15)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及时补录台账。二是严格按照制度支付款项,按照合同进度付款,严防超合同进度支付质保金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工资支出来源。
(16)针对“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力”问题。一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明确监管科室及其监管职责,健全监管措施。二是适时组织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开展内部审计。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7)针对“巡察发现违规发放纪念品、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一是对涉及上述问题的经手人、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进行严肃谈话,并加强日常管理。二是严格执行《邢台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限额标准》,杜绝超标准购买办公设备。三是对巡察期间发现的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进行整改,给予当事人相应党纪处分。
7.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18)针对“材料照抄照搬,政务公开工作存在形式化”问题。一是已于党委会上重申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督促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最新要求进行学习,了解政策,依规办事。
(三)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仍需加强
(1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落实好关于党委会列席人员相关规定。二是以支部为单位,受到党纪处分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并剖析原因。
(20)针对“党委会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对会议研究事项进行详细记录,确保记录规范。二是党委会召开后,第一时间制发党委会会议纪要。
(21)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健全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和账务处理工作,在进行大额支出时财务账本中附上局党委会会议纪要。
9.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22)针对“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流于形式”问题。一是督促局机关一、三支部将谈心谈话制度落地落实。二是局分管领导与物资调配中心负责人进行深入谈心谈话。
(23)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一是局党委将机关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提醒党员按时交纳党费。三是定期汇报推动,利用局党委(扩大)会、局长办公会等时机汇报党建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四)在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0.关于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24)针对“整改后未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巡察期间发现同类问题和对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一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确保预算编制及管理工作更加细化量化、科学化。二是再次对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在“天眼查”系统对欠款单位现状进行核查,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根据核查结果及报告将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经局研究后按程序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进行批复核销。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初显,下一步我们将紧盯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工作中更加严格落实好制度执行和跟踪问效,抓住关键部门、关键人、关键环节,逐项持续推进,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时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摆在首位,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勇于担当作为,解放思想、奋发进取,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局党委将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意识,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找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时刻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狠抓“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进一步夯实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经常、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局党委将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省、举一反三,坚持领导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把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不断提高工作效能,让整改成效放大和深入到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中,不断为“太行泉城、美丽邢台”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609010;邮政信箱:邢台市襄都区红星街139号应急管理局;电子邮箱:ajj3609258@163.com。
中共邢台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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