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邢台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8-22 11:49:59 阅读量:3139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11月2日至12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3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公积金中心党组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为强化整改效果,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谋划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时限,将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部门。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把握时间节点,逐条逐项扎实有效推进问题整改,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氛围不浓、浅尝辄止”问题。一是印发《多举措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学习方案》,开展常态化学习。二是拓宽学习载体。充分利用“周一夜学”、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今年来,共举办“周一夜学”22次,学习文件228篇。三是强化学习效果,多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交流,领导干部率先讲党课、谈感悟,组织广大党员通过网上答题检验学习成效。
2.针对“落实市委部署有差距”问题。一是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二是党组会议专题学习《邢台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以及配套的考核细则,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室、责任人员、目标任务。“四型市直机关建设”活动开展后,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4个方面12项具体推进措施。三是制定中心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四是将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作为今年改革事项,目前已经在全市全面推开。截至6月末,已为33户职工发放组合贷2186.2万元(其中公贷1115万元,商贷1176.2万元),平均约为每户职工节省利息支出10万元。五是加大推进各项业务常态化运转的同时,“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时刻对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做好常态化防控的各项准备。
3.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问题。修订完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好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的内容,合理解决工学矛盾。今年以来,共安排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交流研讨5次。
4.针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党史教育常态化学习方案》,切实提高守初心担使命的自觉性,恪守人民情怀,增强历史担当。二是对照查找当前在信息化便民服务方面存在的差距,在网上服务大厅开通补缴业务功能,目前全部缴存单位可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三是加强数据共享力度,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6月份完成征信系统建设和上线,目前已在广宗县管理部、威县管理部开展试运行。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中心党组坚决扛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切实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三是严格按照《河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办法两清单”》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民主生活会内容。
6.针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滞后”问题。一是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准确研判能力,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提前做好政策储备,果断出台相应政策。二是合理统筹好事业发展和防范风险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性杠杆作用,体现国家宏观调控的目的,同时保持适度的流动性,防范资金风险。
7.针对“归集扩面缺少长期规划,成效不明显,吃老本、守摊子”问题。一是加大考核驱动力度,将归集目标纳入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每年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上报年度归集计划,把计划任务分解到各个管理部,持续性地推进归集扩面工作。二是借助企业开办“一日办”、“一件事一次办”等政务服务平台,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同步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三是协调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公积金之声》栏目,持续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普及宣传,指导全市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四是加强对邢矿分中心的管理。
8.针对“贷款把关不严,缴纳保证金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培训,注重积累和总结,打造适应形势需要,能担任重任,不辱使命的学习型团队;二是加大监督力度,综合内审、网上稽核等措施兑现奖惩,及时发现风险,堵塞漏洞,保护资产安全与完整。三是巨鹿管理部、清河管理部所涉及贷款手续不全均已整改完毕,隆尧管理部通过督促办理房产抵押改变保证方式,目前项目保证金已超过规定比例,沙河管理部正在督促开发企业办理房产抵押。四是积极运用法律途径维护中心权益。临城管理部保证金被法院扣划后,及时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取得一审胜诉,被扣划保证金已全额退回,对维护中心权益起到示范作用。
9.针对“行政执法力度偏弱”问题。一是推进各管理部执法人员力量充实、均衡,将中心一线岗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执法考试范围,试点管理部分区域联合执法,破解管理部执法人员不足问题。二是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增加行政执法内容,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执法办案能力。三是修改完善行政执法操作规程。依照执法规程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细则充实到中心《政策库》,明确执法工作规范和程序,提升基层一线执法水平。
10.针对“风险防控有漏洞”问题。一是积极推动规范操作、风险防控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切实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印发《合作银行驻场员工考核暂行办法》,明确所有管理部不得安排委托银行驻场工作人员负责业务受理以及复核、审批等工作,并由所属管理部、信息技术部调整委托银行驻场工作人员业务系统操作权限。三是加强对委托银行及其驻场人员的考核管理,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将驻场员工考核情况反馈合作银行,纳入对合作银行考核,并严格落实奖惩。
11.针对“‘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切实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二是对中心的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是涉及重要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三是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将单位权力清单、职权行使流程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四是修改完善《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将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纳入办法并严格落实。
12.针对“内控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二是严格采购工作管理,明确采购信息发布、政府采购程序、代理机构选择、采购文件审核、采购代表确定、政府采购监督等要求,避免缺项和不完整问题发生。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3.针对“落实上级指示照抄照搬,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一是在政策制定、部署任务、督促落实、考核检查、问责奖惩等各方面力,准确把握上级决策意图,结合本市工作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二是修改《动态政策库》,规范基层业务流程、标准、结果,保证上级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14.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强化对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对涉及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印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披露主体,规范披露内容,统一数据口径,梳理数据发布渠道,确保发布数据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业务发生情况。三是各部门起草年度总结、领导讲话、述职报告、信息披露,撰写大事记、组织沿革,机构证书年审等,必须按照统一的口径披露信息,确保一致性。
15.针对“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差距”问题。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加大对骗提行为打击力度,对骗提职工启动惩戒措施,冻结其公积金账户3年或5年,冻结期间不可提取公积金或使用公积金贷款。二是加强诚信宣传,正面引导,疏堵结合,减少骗提骗贷行为的发生。三是按规定推进养老保险清算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6.针对“服务群众不到位,市长热线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协调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公积金之声》栏目,持续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普及宣传,指导全市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录播80期宣传内容,同步在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取得良好宣传效果。二是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制定《受托银行委派员工考核暂行办法》,促进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延伸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讲,促使企业自觉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流程规范,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和国家法律法规严肃性。
17.针对“中心官网板块更新不及时”问题。一是信息技术部全面对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进行检查,对各网点地址表述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完成对网上留言功能的系统优化,建立网络民意吸纳、网民诉求处理、网上问政监督等服务群众联动机制。
18.针对“随意性大”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单位财务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坚持现有银行账户数量只减不增的原则,不再新增办理银行开户、存款业务,已完成对邢台农村商业银行账户注销工作,继续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做好银行账户管理工作。三是印发《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暂行办法》,不属于政府采购的大额自采项目,原则上参照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要求执行,且要严格审查执行。
19.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业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细化业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二是修改完善《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严格经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切实抓好执行落实。
20.针对“超标准配备办公家具”问题。一是按规定标准调整办公家具布置,同步调整相应固定资产台账。二是修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要求,特别是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方面的配置标准和管理要求。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1.针对“创新发展举措少,改变落后局面能力弱”问题。一是树立争先创优、敢创一流的勇气,加大考核驱动力度,将归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管理部并严格奖惩,目前我市已经实现归集余额在省内升位。二是积极稳妥发放公积金贷款,有序推进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目前个贷率处于全省第3位。三是认真做好月统计、季分析工作,对资金运行做出研判,按月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季开展资金定存工作,保持合理流动性,做到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的统一。
22.针对“发挥政治引领不充分”问题。一是通过“警示教育课”将反腐败思想深植党员干部内心,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召开全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工作会议,充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自警、自省、自律,筑牢反腐斗争防线。
23.针对“决策机制不规范”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规定和文件精神;二是完善中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进一步明确议事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决策要求,严格控制党组会议列席人员的数量和范围,规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管理。
24.针对“民主生活会召开不严肃,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大对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发言材料由党组书记严格审查把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做到直指问题不说成绩。二是加大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力度,严格会议流程,做好做全会议记录。三是落实层层谈话机制。实行“一对一”与“一对多”、“普遍谈”与“重点谈”、“反复谈”与“深入谈”等多种方式的结合,提醒谈话经常性、常态化。
25.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心党组切实担负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的全面领导责任。二是将机关党建责任细化、具体化,列出清单,明确党建工作各层级责任主体,做到责任界限清晰、责任内容有机衔接。三是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加强督促整改,确保督查实效。四是修改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认真贯彻执行。
26.针对“对下属支部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依托谈心谈话、组织生活、民主评议等制度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党员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强化监督,督促基层党支部严格按要求执行谈心谈话等制度,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谈话谈心、民主评议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不认真、支部手册记录不齐全的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认真上好专题党课,完善会议记录,规范整理档案。四是认真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完善民主评议党员档案。
27.针对“阵地建设缺失,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和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完善党建阵地,有活动阵地的支部抓完善、抓提高、抓阵地作用的发挥,对暂不具备条件的支部,抓共建。三是抓好正在置办办公用房的管理部党员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四是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完善相关会议记录。
28.针对“未足额缴纳党费”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按月缴纳党费。目前中心党员党费已全部足额缴纳。
29.针对“未严格落实‘三定’规定,自行调整机构职责权限”问题。一是强化机构编制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落实中心党组主体责任,做到明要求、知敬畏、不逾矩,坚决维护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二是撤销风险防控办、风险封控岗。涉及人员安排到有关管理部和部室工作。三是根据人员退休离职等自然减员情况,制定超编人员消减计划。加强与市委编办的沟通协调,参照省内其他设区市中心的业务资金规模、机构人员编制情况,申请增加人员编制,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四是加快推进数字化技术在公积金业务中的应用,持续拓展优化线上服务渠道,推动更多业务实现网上办、线上办、手机办,减少实体柜面的业务数量,逐步减少工作人员需求数量。
30.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一是对科级干部任职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制定科级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工作方案,完善科级干部定期轮岗工作机制。对南和等6个长期未轮岗交流的管理部负责人进行交流。二是对一人多岗、岗位和职务不匹配问题进行整改,对涉及人员进行职务调整。
31.针对“人员配置不合理”问题。一是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从软硬件两个方面下功夫,抓好管理部服务窗口建设,全面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二是梳理现有干部职工配置情况,保证骨干力量向一线倾斜。三开展机关业务部室干部下沉管理部以工代训活动,提升管理部服务能力。
32.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扎实”问题。一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中心《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二是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高质量谋划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确保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三是常态化开展“四型机关建设”活动,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四是建立健全常态化压力传导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在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五是按要求开展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每年一次的履职谈话。
3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围绕驻在单位党组中心工作,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二是紧盯监督对象,突出“关键少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三是改进监督方法。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注重监督效果,用好“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34.针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大考核力度,将归集目标纳入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每年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上报年度归集计划,把计划任务分解到各个管理部并兑现奖惩,持续性地推进归集扩面工作,目前我市已经实现归集余额在省内升位。二是借助企业开办“一日办”、“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在办理工商登记的同时主动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三是协调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公积金之声》栏目,持续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普及宣传,指导全市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心党组将切实增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真正扛起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破除巡察整改“过关”等错误思想认识,坚持把党建、党风廉政工作与公积金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班子成员带头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巩固深化巡察成效。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完善发展思路,优化发展举措,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和良好的工作业绩来体现巡察成果,扎实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2265113;邮政信箱: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622号;电子邮箱:xtgjjjgdzz@126.com。
中共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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