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邢台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邢台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6-08 10:22:30 阅读量:927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5月27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问题整改。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做到明确整改分工、细化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以“钉钉子”精神真抓真改、立行立改,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整改成效的重要检验标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导不够”问题。一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逐一发言交流;二是组织“乡村振兴有我,迎接二十大”专题研讨交流活动,全体人员参加,中层以上干部发言;三是配合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县(市、区)加大2022年度衔接资金对产业的投入力度,增加脱贫人口产业增收;四是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大对县脱贫人口有劳动能力的家庭务工支持力度,通过务工增加脱贫家庭的人均收入。

2.针对“‘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未扎实开展”问题。一是各包联局领导对新河县寻寨镇南阳村受访对象入户走访或电话随访,重点围绕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看病就医、政策兜底帮扶和满意度等“微心愿”跟进回访、跟进帮扶,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二是市、县、乡、村四级防返贫业务工作人员可通过账号登录,建档立卡脱贫户和已在市级防贫保障系统预警监测帮扶过的边缘易致贫户可通过身份证号登录;三是为了方便农户自主申报,制作防贫自主申报二维码,所有农户和城镇低收入户均可通过扫描防贫自主申报二维码,填写申报信息,启动防贫预警,并随时了解预警事件进展情况,丰富预警手段,提升预警申报效率和便捷度。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问题。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邢台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按实际情况调整领导小组名单及分工,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学习安排,及时组织机关学员登陆河北干部网络学院进行学习,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督促提醒,确保完成学习任务;三是对党员干部网络学习情况进行督导,对学习进度较慢的学员进行及时提醒。

4.针对“保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结合我局实际修改完善了邢台市乡村振兴局保密工作相关制度;二是修改完善保密培训计划,坚持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保密教育培训,切实强化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5.针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不够”问题。一是制定《2022年国家、省考核评估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定期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各县(市、区)相关工作督导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县(市、区)相关工作成效落到实处;二是对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行月调度,结合市委组织部等14个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各条线工作开展打分情况进行总体排名,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工作排名情况;三是开展农村问题公厕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农村问题公厕排查方案,由副处级干部带队组成督导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排查。

6.针对“防贫防返贫动态监测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制定《2022年邢台市防返贫专项行动方案》,完善帮扶政策和措施。印发《邢台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手册》。对纳入监测、落实帮扶、退出标准等进行规范。二是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我局于2022年组织各县(市、区)对全市所有农户开展了集中排查工作,全市共纳入防止返贫检测对象442户1215人。三是健全部门预警筛查机制。组织对省市行业部门筛查反馈的预警信息进行了入户核查。

7.针对“扶贫产业带贫益贫持续性不强”问题。一是配合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县(市、区)对各类产业项目的风险排查力度。抓好项目前期可研性论证,进一步督促各县抓好已实施产业项目的风险评估;二是对出现有风险的项目,第一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收回相关资金,重新选择实施主体;三是对已经倒闭的产业项目,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及时将扶贫资金收回,重新安排项目发展,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巩固。

8.针对“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有短板”问题。一是按照省下发的关于就业帮扶车间管理办法,根据各县实际情况,每年对帮扶车间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帮扶车间进行取消扶贫车间称号;二是原扶贫车间吸纳的脱贫劳动力进行再就业推荐,并建立就业台账。

9.针对“帮扶岗位存在福利化倾向”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对本部门设置的公益岗加强管理,并结合工作岗位实际做好分工,确保脱贫户收益不减。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0.针对“统筹协调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按《2022年国家、省考核评估重点工作推进方案》要求,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相关工作进行督导,并进村入户抽查,每月召开小组会定期通报,责令整改;二是每月定期召开小组会,对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调度;三是对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行月调度,结合市委组织部等14个成员单位对20个县(市、区)各条线工作开展打分情况进行总体排名,每月小组会通报20个县(市、区)工作排名情况。

11.针对“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方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及时提醒局主要领导和党组成员,在讨论重要议题时,精心准备,积极发言,充分发扬民主,不断提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二是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规范议事、发文操作,坚持“先上会、后发文”原则,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2.针对“党组对扶贫领域多种考核评估监督指导不全面”问题。一是加强对各县(市、区)考核评估监督指导,发动群众广泛监督,有一起通报一起,严格杜绝形式主义之风;二是每月组织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会、每月由相关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各县(市、区)整改。

13.针对“指导整改成效不扎实,没有形成长效机制”问题。建立长效督促检查制度,每月由处级干部带队,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并将发现问题书面反馈各县(市、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4.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问题。健全完善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差旅费审批报销流程,加强和规范机关差旅费管理。

15.针对“指导督导基层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定期由相关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进行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16.针对“小额信贷扶贫效益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密切联络金融部门,充分利用金融三级网络,广泛宣传小额信贷政策,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力争所有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熟知并享受到小额信贷优惠政策;二是督促县市有的放矢积极协调,摸清贫困人口和边缘户贷款需求,确保应贷尽贷。

17.针对“建议、提案办理不细致”问题。由单位工作人员对相关代表建议进行实地走访,再次当面答复,代表表示满意。

18.针对“财务管理不细致”问题。一是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支出、报销制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9.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明确党支部、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工作职责,按要求开展党建活动。

20.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制定《中共邢台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中共邢台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对机关事项和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21.针对“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问题。一是对涉及到的干部,结合当年度考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考察,经考察和研究,该同志试用期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符合干部选拔任用要求;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一年试用期制度,确保用人选人工作经得起检验。

22.针对“督促推动基层机构建设进展缓慢”问题。一是对涉及的相关县(市、区)进行了督促整改。按照编制部门要求,原非贫困县市区在农业农村局加挂“乡村振兴局”牌子,不再单独核定编制;二是督促相关县(市、区)的防贫中心人员全部到位。

23.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制定第一责任人清单和台账,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及任务,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4.针对“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不深入”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视频图片展示,深入剖析,积极利用身边案例警醒机关党员干部。

25.针对“派驻纪检监察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积极发挥纪检监察组作用,加强日常监督。每次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及研究重大事项,派驻纪检组均参加会议,履行监督职责。

26.针对“党组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问题。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对涉及问题积极推进,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不断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严格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严格杜绝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彻底纠治“四风”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强化担当意识,全力服务群众。规范财务管理,对财务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我们将进一步把整改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把整改落脚点放在提高质量上,进一步严明整改纪律,加强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回头看”,进行客观评估,强化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提高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紧盯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党内政治生态等领域,借整改之势,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加大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继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化管理干部人事档案,进一步进行专项审核,继续督促基层防贫中心机构建设和编制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2299212;邮政信箱:邢台市冶金北路482号;电子邮箱:xtxczx2022@163.com。

 

 

中共邢台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分享到:

©中共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邢台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0473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