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邢台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5-29 17:10:48 阅读量:1305
根据九届邢台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7日至6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19年9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园林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反馈意见后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的6方面12项问题,制定了29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党委领导班子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落实中有关问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累计召开推进会5次,研究落实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建立了整改销号、全程跟踪督办等制度。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标准,积极落实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12项问题,已完成10项;按照管理权限,经向市政府请示,移交属地政府办理1项(历史文化公园城墙违建拆除);由于体制原因,尚不具备条件,未完成1项(事企不分)。我们将密切关注,并积极配合,加快推进此两项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部门利益至上思想,缺乏全市‘一盘棋’的意识。工作精力放在市区绿化上,对县、市绿化督导指导力度还不够,个别县市绿化与市区差距明显”问题,我局共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局党委组织了6次集中学习,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大局观念,充分认识到在统筹全市城市绿化上,站位不高,缺乏“一盘棋”的意识。明确了加强社会绿化科力量,对县市绿化督导、检查、排名、通报的措施。二是制定了《各县市园林绿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国家园林(县城)城市创建时间表,计划分三批实施:2020年清河县、巨鹿县、沙河市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2022年南宫市、临西县、宁晋县、临城县、内丘县、隆尧县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2024年平乡县、柏乡县、广宗县、新河县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为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城市)创建,今年初给各县市下达了植树和绿地建设任务指标,每个县市植树12-15万株,新增绿地1000-1500亩。三是加大督导检查考核力度,去年9月份以来,对宁晋、巨鹿、隆尧等县绿化进行了督导指导。今年3月份,又分5组对各县市绿化进行督导,截至目前,各县市共植树111.5万株,新增绿地1.5万亩。
2.关于“政治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两个维护’方面的问题。执行政治纪律规矩,满足于在遵守党规党纪上少出失误、不犯错误、不越底线的最低标准。存有‘好人主义’思想,在人情和原则之间打擦边球,政治纪律不严格”的问题,我局共采取了两项整改措施。
一是采取通读原著、学习讨论、观看视频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检视在执行政治纪律规矩方面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问题,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政治纪律不严格”两方面问题,逐条对照制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局属12个基层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学习70余次,学习党章党规,通读《党内法规文件选编》,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了遵守党章党规的自觉性,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理论指导实践不够”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撰写读书笔记照抄多,结合实际写思想收获、工作感悟少;对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不深入,没有做到学以致用。比如,在海绵城市建设上,深入系统研究还不够,体现海绵城市理念的项目还不多”的问题,我局共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做好市区绿化。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好百姓身边的绿”为目标,推进园林绿化工作。去年9月份以后,建成了市民客厅、拾忆园、和谐园等3个游园,着力推进冬季绿化,市区全年乔木种植量达到62万株。今春以来,继续加大绿化力度,市区累计种植乔木40.7万株,灌木25.3万株,新增绿地7000余亩,通过加强绿化不断增强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坚持学以致用。修改完善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有关制度规定》,对学习内容进行细化,对理论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220名党员结合各自业务工作撰写心得体会,找差距、查不足、谋思路、定措施,并利用学习园地进行交流,增强了学习的实效性。三是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方案》,举办了3期知识讲座,开展3次学习研讨,组织领导班子、各业务科室及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海绵城市建设理论知识,加深了对海绵城市理念的认识。在游园建设上,通过建设下凹式绿地,运用透水材料进行硬化铺装等措施,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绿化建设中。
2.关于“对新时代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隐蔽性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检查少,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未做到定期研判及针对性进行专题研究和未纳入年度考核”的问题,我局共采取了四项整改措施。
一是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巡察反馈以来,召开3次党委会,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针对西方对我国进行思想文化渗透,以及互联网带来的表达方式、思维方式的转变,对主流思想舆论带来的挑战,进行深入分析,进一步坚定了政治立场,提高了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复杂性、隐蔽性的认识。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委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将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对3起有封建迷信倾向的行为进行制止,开展教育引导,坚定理想信念。三是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加强历史文化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典型10人,引导广大党员职工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奉献。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力度,对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四是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在达活泉、历史文化公园、动物园等三个公园新设置公益广告200个,配齐了各类公益广告,涵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宪法精神,关爱未成年人等内容,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意识形态阵地。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党支部凝聚力不强”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7、2018年各支部没有新培养积极分子,对于一些年龄大、学历低但有实际能力表现突出的同志未做到大力培养、及时吸纳;离退休支部管理上缺办法,针对部分退休党员在外定居的情况缺乏创新形式开展教育和活动”的问题,我局共采取了两项整改措施。
一是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考核目标,大力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思想进步、有实际能力、表现突出的人员培养,吸纳到党组织中,培养了4名入党积极分子。二是以畅通交流渠道,丰富活动载体的形式加强离退休支部管理,召开了离退休党员座谈会,组建了离退休党员微信群,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在邢台解放纪念碑前重温了入党誓词,参观了园博园,使离退休党员感受到市区绿化日新月异的变化,增强了对园林事业的关注度和荣誉感,克服了读时事政策的呆板形式,使组织生活更具吸引力。
2.关于“‘三会一课’质量不高”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生活会上,自我批评的多,开展相互批评的少,碍于面子,避重就轻,思想根源上剖析的不深,不触及问题的实质;有的常因业务工作繁忙,重形式上的参与,未能从思想上融入”的问题,我局共采取了两项整改措施。
一是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逐一审定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同时,明确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包联一个基层支部,对组织生活会进行全程指导,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材料不深刻不罢休、批评不严肃不罢休、整改不彻底不罢休”,特别是在批评环节,既指出表面问题又深挖思想根源,切实做到了“红红脸,扯扯袖,出出汗”,确保各基层党支部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各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定期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虚心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反躬自省,进一步增强党性锤炼,严肃党内组织生活。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在抓落实上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制度重制定、轻执行、重形式、轻效果,对所制定的制度缺乏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的韧劲,对部分文件的落实停留在纸面上”的问题,我局共采取了两项整改措施。
一是对已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操作性不强的规章制度逐项拉出清单,对苗木、物资等大宗物品采购、车辆运行管理等方面的17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力戒抓落实上的形式主义,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一线抓落实,今春绿化中,局领导班子每周组织一次检查,现场协调苗木调运、人员车辆调配,把问题解决在现场,把工作落实在一线,有力推动了春季绿化工作的开展。
2.关于“下基层调研不够,存在官僚主义”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重业务调研,轻其他层面调研,调研内容集中在绿化情况和游园建设两个方面,未根据不同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其它层面有针对性的调研”的问题,采取了两项措施。
一是通过调研解决职工现实问题。围绕职工所需所求,开展了“下基层、听民意,办实事”为主题的专题调研。针对普遍反映的临时工、不在编人员工资偏低的情况,分两次调整了临时工工资待遇,达到了邢台市最低工资水平,同时增加了不在编人员工资,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二是通过调研解决市民反映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公园、游园调研,征求广大市民群众对园林绿化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园、游园16处景观灯进行了维修,根据季节变化,合理调整亮灯时间,解决了市民夜间游览问题;对闲置多年的达活泉公园兵马俑进行了拆除,年内将完成“百花园”建设;为防止杨柳飞絮对市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对新华北路、襄都路树种进行了更新,实施开放办园林提高了市民对园林绿化的满意度。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纪律教育形式单一,纪律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廉政警示教育限于廉政讲座的一种形式,在执行纪律处分的同时,未能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未综合利用风险点排查、信息反馈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对某些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一些苗头性问题不能抓早抓小、严肃查处问题”的问题,我局共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去年9月以来,通过观看违法案例、剖析案例典型,以廉政党课的形式开展了5次警示教育,观看了《国企腐败案件警示录》、《代价》、《叩问初心》等警示教育片,坚持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剖析问题根源,每名党员干部谈体会、谈认识。增强了党员干部不逾越道德底线、不触碰法纪红线的意识。二是对苗木、草花、工装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了4次廉洁风险监督检查,对招投标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依法依规进行。三是对“三重一大”事项,人、财、物运用,实行风险点排查,制定了《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确保人、财、物规范运行。
2.关于“对监督执纪问责存在一定懈怠思想”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在查处问题时有不想得罪人,怕得罪人的心理,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纪问题不能及时查处整改”的问题,我局共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
一是对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对巡视反馈、上级转办、部门移交、信访举报中发现的28条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经逐条梳理已全部处置到位。二是充分发挥纪委监督职责。对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工作情况开展日常监督。着力加强对中层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懒政怠政等苗头倾向及时提醒,去年9月份以来进行提醒谈话14人次。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敢于唱黑脸,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给予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增强了广大干部遵纪守纪的意识。
3.关于“没有健全的纪检监察机构”的问题。
组织召开了党委会,经局党委研究并经城管局直属单位纪委批准,增设2名局纪委副书记,成立3人纪律检查委员会,健全了纪检监察组织机构。
(六)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市委巡察反馈‘存在事企不分’问题整改未到位”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该方面的整改措施,为根据2018年2月8日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等待城建投集团组建实现绿化公司与园林局脱钩,鉴于城建投集团尚未组建,园林局事企不分问题仍未解决到位”的问题。
目前仍未组建城建投集团,由于体制原因,事企不分问题暂未解决。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年内实现事企分离。
2.关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文化公园城墙违建问题解决不彻底”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纪委2019年4月移交的[2019]8号函中涉及的历史文化公园西南角城墙内已建楼房拆除问题没有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第三巡察组已向市政府建议全部收回产权,彻底拆除,恢复古城原貌,提升文化价值。
对合法房产的评估补偿以及规划执法权限超出我局权限,经市政府批复,已转桥东区政府办理,目前违建楼房正在拆除。我局将积极配合桥东区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
(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方法,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风廉政的思想防线。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提高监督执纪的实效性、震慑力。
(二)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对未完成整改的事企分离和城墙违建拆除事项,我们密切关注工作进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进园林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园林绿化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增绿量、升品位、出亮点”,不断提升市区绿化设计、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各县(市、区)绿化督导指导力度,加强城市植树和公园绿地建设,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城市)创建工作,推动园林绿化高质量赶超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7月29日)。联系方式:电话571603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邢台市中兴大街223号;邮政编码:054000;电子邮箱:yljdbs@163.com。
中共邢台市园林局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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