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邢台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5-29 17:10:09 阅读量:3036
根据九届邢台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6日至6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于对市公路管理处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19年9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公路管理处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统一思想认识。处党委坚持把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作为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先决条件。处党委按照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并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全面加强公路养管工作。在巡察和整改期间,处党委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诚恳接受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自己的“全面体检”,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深入自查,找问题,挖根源,以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逐条认领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三个方面27项问题,利用三个月时间集中整改,以“不贰过”的决心,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三方面27项具体问题,已完成24项,剩余的3项中,龙王庙大桥通车情况整改措施已制定正在积极推进;其他两项因涉及事业单位改革和党委换届,正在按照相关政策推进,力争尽早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处长陈英军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调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安排好、检查好、报告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各单位党组织的“一把手”是涉及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定期与相关单位(科室)沟通联络,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纠改,保证整改不松不偏,在全系统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上下联动开展整改的工作局面。
(三)明确责任分工。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表”,每个问题就是一个整改项目,每个整改项目都明确了具体表现、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部门、责任领导对号入座,梳理任务,建好工作台账。在整改过程中,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处置,对整改项目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完不成任务决不收兵,落实不到位决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发文件定计划多,但组织学习次数少,学习上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将每周五定为学习日,除传统领读领学外,还适时组织集中观看红色教育、廉政教育等教育片。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6次集中学习,由处党委班子成员领学,并组织撰写心得体会。还集中观看了《将改革进行到底》、《古田军号》等教育片。三是探索组织党员参观红色文化、参与公益活动、现场观摩等学习活动,提高学习效果。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内容更新不及时,学习专栏为2017年内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学习专栏内容进行了及时更新,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的讲话和党中央今年以来公布的党内法规等。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学习专栏内容更新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学习中央新文件、新精神。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的干部学习心得体会网上拼凑,找人代写”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各党支部对撰写学习体会网上拼凑、找人代写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落实党员学习制度,强调学习纪律,加强对党员学习内容的指导。三是市处纪委定期对各支部党员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进行督导检查。
2.关于“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大气污染整治存在畏难情绪,降低标准打折扣。在2018年上半年工作考核中,被省公路局发现省道个别路段存在硬路肩有尘土情况,受到省局通报批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我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了《邢台市公路管理处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夏季会战方案》集中开展了国省干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二是加大对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大气污染防治的督导检查。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8年9月,南和县公路管理站管辖境内多条国省干线公路部分路段路面坑槽连片,污染连片,被省检查组通报批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18年南和县纪委对南和县公路站负责人薛民杰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我处积极协调投资35万元对南石线进行了维修,目前南石线K17+500至K20+300段大修工程项目已上报省公路局,正在积极争取中。三是进一步严格落实日常养护责任制,常态化对各养护路段的养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且对符合条件的路段积极向上申请大中修项目,确保干线公路安全畅通。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浮在上面多,下基层少,没有真正的沉下去,解决一线职工的实际困难。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到所联系单位,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问题。二是明确把干部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干部能力的重要体现。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年初制定调研计划,年末无调研报告,存在重部署,轻督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着力强化对调查研究这一党的思想路线和工作路线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解决实际问题和科学决策能力。二是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和联系点制度,以制度的形式让领导干部多到基层调研、指导。三是加强对各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4.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不够强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邢台县大贤村邢临线龙王庙大桥,在2016年“7.19”特大暴雨中被毁后,在2017年底完成桥梁主体建设,由于督促协调拆迁工作不力,至今无法投入使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上报市局工程进展相关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已分别于2017年10月11日、2018年4月16日向市政府报告,恳请协调相关单位加快龙王庙大桥引道建设进度,市政府已明确批示要求开发区政府尽快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二是我处将继续上报市交通运输局致函开发区政府,督促引道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龙王庙大桥早日恢复通行。2019年10月29日上报市局《关于加快龙王庙大桥引道工程施工进度的请示》。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邢峰线显德汪路段坑坑洼洼,几年没修,影响车辆行驶,群众不满意”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邢峰线显德汪路段已于2017年实施了中修,目前路况良好。二是安排沙河市公路管理站加强日常养护,确保该路段安全畅通。
5.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和目标考核管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党的领导力。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政务网站更新不及时,“两学一做”、“十九大”学习内容没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处网站建设,将网站并入市里统一管理。二是明确专人对单位的活动及时报道,经审核后及时上网公开。三是将“两学一做”、“十九大”学习专题,链接到权威媒体,方便干部职工群众及时了解、准确理解党的精神。并充分利用文化墙、电子屏、可变情报板等,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精神的宣传。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人事编制执行较乱,干部交叉任职”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的下属单位长期借调人员,同时还雇临时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邢台市公路管理处关于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借调人员进行造册管理,完善监管机制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借调人员有人管理,有人监督,有人鉴定。让借调人员的工作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二是加强对各公路站及直属各单位临时用工的管理,规范用工机制,逐步将临时用工人员向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人员过渡。保证一线公路养护工作的需要,免除雇佣临时人员管理的后顾之忧。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人在机关、职务在基层”交叉任职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推荐、协调、配合上级人事部门关于我处干部人员职务调整部署工作,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一步做好干部人员工作的调配,从而确保我处干部人员和干部人员职务的统一到位。
2.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党费收费不严格”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认真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制定印发处党委党内有关组织生活制度。明确各支部书记为落实“三会一课”的第一责任人,处党委定期监督指导。三是党委定期检查所属党支部《工作手册》,并把落实“三会一课”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及评选先进支部的主要内容。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费一季度一收、甚至半年一收”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党费按月收缴,规范填写党费收缴台账。二是各党支部书记每季度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的党支部三年民主生活会内容缺项,没有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各支部三年来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及时完善相关资料。二是强化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检查指导。
3.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的党支部工作手册涉嫌造假”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道路开发中心原党支部手册责任人调离岗位。二是对各支部三年来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强化制度落实,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对“三会一课”做好详实的记录,及时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三是处党委对各党支部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4.关于“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没有明确专职党建工作人员”问题。
整改措施:选拔优秀人员专职负责党务工作。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三年中未听取过来自基层党支部的年度工作汇报,没有专题部署党建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将定期报告制度化,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处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各党支部工作汇报,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
(三)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对下属单位和各县公路站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各单位管理力度。处党委相继出台了《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党内有关组织生活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把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建立了公路养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印发《主要廉政风险防控办法》,将公路养管项目招投标管理、公路养管资金和经费使用管理、公路养管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公路养管项目前期管理4个方面作为主要廉政风险点和监管点,加强岗位风险防控,形成了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的风险防控机制。
2.关于“监督责任缺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纪委书记由处党委书记、处长兼任”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上报市局党组,按要求进行换届。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三年来,发生的11起案件,没有一起是自己发现处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坚持有线索必核,有案件必查,对典型案件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发挥震慑作用。二是坚持围绕严明党的纪律、促进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落实、维护系统稳定,加强督促检查,着眼打牢基础,实现源头预防。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的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给予道路开发中心主任张朝辉党内警告处分,免去道路开发中心刘洪波办公室主任职务。二是处纪委对全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办公用房相关规定的严肃处理。三是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处纪委不定期对办公用房等方面进行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用房事件发生。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长期借用基层车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将借用车辆归还至原属单位,并对直接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二是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将全部车辆纳入市公车办三化管理。
4.关于“项目招投标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4年至2016年间,有16个项目存在勘察设计工程应招标而未招标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给予相关责任人原公路管理处总工程师季广军、计划科科长李清行政警告处分。二是规范勘察设计招标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勘察设计费用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采取公开招标。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项目有围标串标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招标代理的中介行为。二是依法纠正和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传递有关部门,加大失信惩戒和警示力度,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三是做好招标监管工作。重点审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加强工程项目中标后期的监管,对中标项目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发现有围标串标现象的及时依法处理。四是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实现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监督人员“全不见面”,打造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到位的养护工程招标流程。
5.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下属单位存在设账外账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给予科技开发中心副主任王君党内警告处分,对原财务管理人员郭庆华调离财务管理岗位。科技开发中心将目前账外账所有资产科目余额统一归到原养护事业账目中后,由第三方审计部门进行对该养护事业帐目审计后,形成审计报告。组织对道路开发中心账目进行审计。目前两个单位的《审计报告》已出具。二是加大对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的审计检查力度。
巡察中,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1件,已处理1件。其中,立案1件;党政纪处分2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第二巡察组和市局党组的指导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党建和公路养管工作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破除巡察整改“过关”错误思想,推动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真正扛起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党风廉政工作与公路养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班子成员带头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完善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四)着力推动公路养管科学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我市公路养管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优化发展举措,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和良好的工作业绩来体现巡察成果,扎实推进我市干线公路养管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7月29日)。联系方式:0319-389831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邢台市桥东区高庄桥路75号;邮政编码:054001;电子邮箱:gongluchubgs@163.com。
中共邢台市公路管理处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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