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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邢台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1-03 09:17:52 阅读量:618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7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研究室(改革办)进行了常规巡察。6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研究室(改革办)室务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研究室(改革办)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同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推进会等,深刻对照剖析,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三大方面、21个具体问题,除其中1个属驻市委办纪检组负责外,其余2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创新理论不深不透

一是按照中心组学习规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二是明确专人负责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每次中心组学习后形成会议纪要。三是对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进行规范,设立理论学习中心组专用笔记本。四是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发言稿领导签批制度,对中心组成员发言进行严格把关。

2.履职尽责标尺不够高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重要文件精神。二是继续深入学习单位“三定”方案,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系统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了大兴调研之风的高度自觉性和政治使命感,激发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强大动力。

3.调研节奏不够快,与市委主要领导提神提标提质提速提效要求存在差距的问题。

认真学习并落实了市委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关会议精神,通过建立调研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调研行为,明确了调研纪律,提升了调研标准,提高了调研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

4.围绕“调研工作前瞻性不强,参谋智囊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总结典型调研多、问题建议调研少的现象,近三年起草的调研报告中问题型、决策建议型仅占1/4;市决策咨询委员会暨“京津高端专家智库”于2020年12月刚刚组建,还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的问题。

一是实行了调研课题处级干部负责制,按照“五要件”要求,科学制定了2021年下半年调研课题计划安排,大大增强了调研工作的前瞻性、可操作性,为充分发挥参谋智囊作用提供了基础制度保障。二是市决咨委章程、调研课题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初稿起草工作已经完成,邀请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邸明慧教授在市委第十七期“开门听建议”(大力发展民宿经济)专题座谈会上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为下步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5:围绕“强化制度执行的规矩意识有所淡化,执行制度不够严格:存在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室务会决策的现象”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市委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党内集体领导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会议方案会前主要领导审批要求。整改成效:一是组织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市委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党内集体领导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提高了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思想认识水平,增强了执行有关制度的政治自觉性。二是严格落实了会议方案会前主要领导审批要求,明确了会议召开前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批。

问题6:围绕“制度制定不严谨,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将电脑、打印机明确列为固定资产”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固定资产验收完成后,计入固定资产;二是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执行。整改成效:一是固定资产验收完成后,已经计入固定资产;二是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规定。

4、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不全面

问题7:围绕“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2018年度7名领导班子成员中有5名在述职述廉报告中未体现意识形态内容”的问题,整改措施:修订意识形态工作年度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要求。整改成效:市委研究室(改革办)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度工作要点已重新修订完成,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职能更加明确。

问题8:围绕“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和落实有偏差:2018-2020年每年仅召开专题会议1次,没有达到省、市规定的每年专题2次要求”的问题,整改措施:修订意识形态工作年度工作意见,明确规范室务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标准。整改成效:市委研究室(改革办)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度工作要点已重新修订完成,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

问题9:围绕“2018-2020年市委研究室主办的调研内刊《决策与实践》共编发57期,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只有8期,占总编发数的14%”的问题,整改措施:修订意识形态工作年度工作意见,明确《决策与实践》平台对意识形态领域文稿刊发标准。整改成效:市委研究室(改革办)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度工作要点已重新修订完成,明确了相关要求,相关调研课题正在抓紧推进。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形式主义还一定程度存在

问题10:围绕“制发文件存在照抄照搬现象:2020年市委研究室制发的《关于紧盯当前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没有结合研究室的实际情况,除“时间步骤”外,“整治内容”“保障措施”都照抄了邢纠风﹝2020﹞2号文件中的内容”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建立“照抄照搬”文件审核机制,凡是制发正式文件,由室(办)党风廉政办负责对拟发文件是否存在“照抄照搬”等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审核。二是对于今后在文件审核中发现的形式主义问题,由起草科室的主管领导同具体起草人员和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重新起草。一年内出现两次同类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整改成效:制定了《关于防“照抄照搬”加强文件审核工作的办法》并严格执行,确保每个文件都结合实际进行制定,不出现照抄照搬现象。

问题11:围绕“有些总结与实际不符--如:2020年撰写的文稿得到省级以上领导批示实际为4篇次,工作总结中提高到20篇次;2018年购置党建方面图书支出6792.52元,在工作总结中显示为3万余元”的问题,整改措施:建立登记领导批示情况专门台账和批示件统一保管机制,所有报告使用的相关数据必须同台账数据保持一致。整改成效:制定《领导批示件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所有报告使用的相关数据同台账数据保持一致。

6、存在“好人主义”思想

    问题12:围绕“2019年12月,纪检组针对副主任李春晓、张立军采购部分与业务无关的书籍问题,责成研究室进行整改。在给纪检组的回复中,研究室不能正视问题,对违纪干部遮遮掩掩,用‘个别人员’‘该同志’代替两位干部的名字”的问题,整改措施: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6月底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论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开展一次学习。整改成效:6月17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论述,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重大意义的认识水平。

7、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问题13:围绕“二级主任科员李兆庆于2018年12月27日至29日去石家庄参加省委全会简报工作,多领差旅费180元。改革规划科科长赵中兴于2020年11月到山东淄博参加地方改革观摩研讨班,报销凭证未按规定附会议通知”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收回多发差旅费。二是补充完整会议通知。三是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严格执行。整改成效:一是收回多发差旅费,并已经交回国库。二是收集会议通知,补充完整报销佐证材料。三是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执行更加严格、规范。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领导班子建设不过硬

问题14: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从严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对廉政风险点梳理不到位,廉洁从政教育的主动性不够强”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廉政风险点进行一次更加细致地修订完善,制成宣传栏上墙。二是设立纪检工作“温馨谈话室”。三是制定出下半年廉政教育计划。整改成效:制定了《2021年下半年廉政教育计划》,切实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计划性。

问题15: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研究室规定,万元以上支出需经室务会研究,但2018年先后两次支出28135元和11887元,均未经室务会研究”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2019年1月21日,我单位修订了《市委研究室财务管理制度》(邢研字﹝2019﹞1号),规定“单笔开支2000元以上,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批准;其中,单笔开支10000元以上,须经室务会研究批准”,此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财务手续。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市委研究室财务管理制度》(邢研字﹝2019﹞1号)。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了财务手续。

问题16:围绕“纪检监察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经与驻市委办纪检组沟通,此项工作由他们负责。

9、机关党支部制度执行不严

问题17:围绕“党费管理不规范:2018至2020三年收缴党费合计32928.36元,实际上交32720元,少上交208.36元”的问题,整改措施:核对少交数额,查明少交原因,补交少交数额。整改成效:通过对2018至2020三年收缴党费进行再核算,查明了差额的原因,一是对军转干部李来坤2018年第一季度党费(118元)进行了补收并上交市直工委党费账号;二是针对研究室干部李兆庆11月已经调走,但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时误填记录的情况进行修正。三是进一步学习《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要求,确保填写记录规范化。

问题18:围绕“预备党员转正记录不全:2018年9月26日,召开党员大会,研究预备党员张志新转正事宜,记录中无申请人申请发言,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研究讨论等必要程序”的问题,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手册》登记有关要求,制定有关会议记录规范,坚持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整改成效:认真学习了预备党员转正程序,按照《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严格执行。

问题19:围绕“党课教育要求不严:2019年10月、11月三次党课记录中均没有应到人数,参课人员签到为同一笔体。2020年3月、8月、9月、11月四次党课均未登记到课人数,签到栏为同一笔体”的问题,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手册》登记有关要求,制定有关会议记录规范。整改成效:进一步清晰了上党课人员签到情况,严格党课教育参加人数并记录清楚,填写清晰,严格参加人员签到制度,确保党课教育质量和效果。

10、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

问题20:围绕“干部选拔文书留存材料不齐全:2019年5月份提拔的干部材料中,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资料未存入干部选拔文书档案中”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将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存入文书档案。二是持续规范文书档案留存情况。整改成效:一是将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存入文书档案,制定成册。二是规范文书档案留存情况,并长期坚持。

问题21:“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够合理:正处级干部平均年龄49.9岁,正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3岁,总体年龄偏大;研究室5个科室中有3个科长为 77年、78年、79年出生的,未形成梯次结构”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市委推荐优秀干部,缓解干部年龄不合理紧张状况。二是依据干部现实表现,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对干部职、级进行适时调整。三是着眼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选任培养,结合调出、退休等情况,做好军转、招录、选调等工作安排,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梯队。整改成效:一是积极向市委推荐优秀干部,2021年度有一名正处级干部推荐调整工作岗位,两名副处级干部被推荐为正处级领导干部、一名正科级干部被推荐为副处级领导干部。二是经与组织部沟通,已原则同意我室就科级以下部分人员的职、级进行调整。三是依据编制空缺情况,已制定完成2022-2024年增人计划;已与组织部沟通我室2021年拟选调人员计划;与人社局沟通2021年度大学生见习人员接收、录用安排。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未向我单位移交信访案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做好“后半篇”文章,持续在风气、作风、标准、责任、规矩上用力,做到精准精确精细。对没有彻底完成整改的事项,按照责任清单,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逐一全部整改到位。对已经整改的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情况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二)持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和廉政风险点,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完善制度体系,以刚性制度保障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持续推进工作创新发展。坚决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切实把巡察结果与推动业务工作相结合,用好巡察成果,破解调查研究和推进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推动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相结合,按照“立大格局、树进取心、施非常策、兴落实风”的要求,进一步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大干实事、大抓落实,努力把调查研究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中共邢台市委研究室(改革办)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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