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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邢台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1-03 09:04:34 阅读量:124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7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邢台经济人民开发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5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对于巡察组反馈意见,我院坚持全盘接受,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症结,扎实进行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当天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入学习研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钱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晰责任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细化整改工作方案,逐条对应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将反馈意见指出的3大方面26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53条整改任务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是领导带头,压实责任。党组认真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负总责,主动认领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抓部署、亲自抓协调、亲自抓督办;班子成员带头示范,牵头抓落实。全院上下层层压实责任,使整改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6月15日,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方向。

三是突出重点,真抓实改。坚持即知即改,紧扣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具体人、具体事和具体问题,积极作为、立行立改。坚持举一反三,狠抓建章立制,堵住漏洞、标本兼治,做到一次整改,长期有效。坚持强化督导,先后两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盘点整改任务进度,分析整改存在问题,对下一步深化整改提出要求。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3个,未完成3个,分别是第24、25、26个问题。我院没有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按照党组研究制定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干警培训计划,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二集中学习、“周一夜学”时间,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中检网”“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突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河北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学懂弄通做实。二是党组书记带头在学习研讨会中作交流发言,党组成员密切联系分管工作开展研讨会。精准对标对表。对照院党组的职责使命,准确把握中央、高检院、省市委和省市院以及区党工委对检察工作的新理念、新精神、新要求,深入研究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周公布干警“学习强国”积分情况,每月检查、评比干警学习笔记,持续推进学习贯彻走深走细走实。

2.关于“服务企业发展举措少”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帮扶力度实行专人盯办代办,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督促办理手续。制定完善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沟通联系制度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制度。

3.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不到位”问题。注重对监护侵害、监护缺失、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诉讼案件、刑事执行和社区矫正、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探索与尝试,多种检察形式开展未检工作。

4.关于“执行“三个规定”不严格”问题。一是加强对“三个规定”学习解读,加入周一夜学内容;二是加强对重大事项填报的培训;三是修改完善《关于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试行)》。

5.关于“案件卷宗存在瑕疵”问题。一是加强刑事法律学习培训,尤其是学习《刑事诉讼法》、《刑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二是制定完善《刑事案件统一受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的实施细则》、《错案、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规范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办案行为,切实提高其办案责任心和质量;三是每月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和归档时效检查,主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不定期抽查案卷,约谈经常出错的干警,与其进行提醒谈话,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四是每季度组织刑事检察全体干警到先进检察院参观学习。

6.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二是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审查;提高量刑的精准性;三是加强对干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学习培训力度;四是联合开发区法院、公安分局、群众工作局制定《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质效和切实降低上诉率。制定《具结书规范填录指南》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填写范例》,规范认罪认罚案件关键环节办和提高具结书制作水平。

7.关于“法律文书制作标准低”问题。一是加强刑事法律学习培训,尤其是学习《刑事诉讼法》、《刑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二是制定《刑事案件统一受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的实施细则》,规范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办案行为,切实提高其办案责任心和质量;三是每月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和归档时效检查,主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不定期抽查案卷;四是每季度组织刑事检察全体干警到先进检察院参观学习。

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二是加强宣传人员管理,提高创新意识,微信公众号每周至少3篇原创内容,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三是加强科室沟通,对人员信息、财务信息等及时更新;四是下达指标,各科室每周至少一篇原创内容在公众号刊发。组织全体干警转发、阅读公众号信息,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扩大影响力。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关于“扫黑除恶联合办案机制流于形式”问题。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交流,增加召开研讨会频率,研讨分析交流经验、信息互通;强化检察人员对法律适用、证据标准、取证程序的学习、理解和适用,把牢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监督与支持并重,检察人员随时跟进案件侦办动态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理高质效。

10.关于“派驻检察室形同虚设”问题。加大派驻检察室使用力度,指派专人负责统计信息,每周对公安分局常规检查两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措施,如纠正违法,监督立案等。

11.关于“网上检察作用乏善可陈”问题。继续与市院技术部门对接,解决网上检察室中审判监督系统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衔接不畅问题;加大与侦查机关沟通力度,确保所有文书应传尽传;加大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核查力度,深挖涉案线索,争取对案件中存在的该立案不立案和程序违法等问题进行智能化监督。

12.关于“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内部联动,落实好各内设机构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发现线索及时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二是加强与群众工作局、市检察院的沟通汇报,积极争取资金来源,努力扩大单笔救助金额;三是控申部门干警定期与案件管理中心沟通,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逐一摸排,确保被害人应救尽救。

13.关于“刑事案件和解工作落后”问题。具体表现:2020年没有促成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的案件,单项考核在全市检察机关排名第17名。摒弃就案办案理念,增强为民司法意识,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多渠道、多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对于可刑事和解的案件积极促成,并认真填录案卡,防止出现信息不匹配的情况发生。

14.关于“报销手续把关不严”问题。一是梳理各项问题具体凭证内容;二是对合同不规范、附件不完整会计凭证进行完善。

15.关于“报销途径把关不严”问题。

梳理7笔费用具体问题,强化会计科目学习,规范账务处理。  

16.关于“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章立制,完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二是把好审核关。

(三)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7.关于“监督制约弱化”问题。一是加强与市检察院纪检组联系交流,有问题及时向其反映。二是严格执行规制制度,加强对问题干警的处理力度,在院内通报批评,让其他干警引以为戒,修改完善《正风肃纪管理办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方案》。

18.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问题。该党组会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规定》,贯彻落实程序要求。

19.关于“三会一课”质量不高问题。一是每月根据区机关党委主题当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会议主题。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党课,活动形式由支部书记讲党课和普通党员分享心得的微党课相结合。三是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会议,学习贯彻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安排部署支部工作计划。

21.关于“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问题。一是补充完善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内容;二是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科学规范管理党员

22.关于“党员管理不严格”问题。对一支部两名党员的入党程序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完善档案。

23.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科学,仅配备1正1副2名检察长,无法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一直合并召开”问题。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制度》,安排办公室专人作会议记录,组织干警学习明确会议议事范围,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议事决策。

24.关于“一些关键岗位长期空缺,个别干警长期在外借调。

一是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二是党组专题研究人员配备、后备干部培养、轮岗等问题,形成选人用人情况专题调研报告,呈报市院,积极与市检察院沟通联系,做好对接工作,推动我院副检察长和检委会委员配备等工作。

25.2018年以来有6名干警长期在外借调,其中2人是员额检察官,且有1名为党组成员、检委会成员,议事决策科学性大打折扣,影响检察院整体办案效率。

一是党组专题研究人员配备、后备干部培养、轮岗等问题,形成选人用人情况专题调研报告,呈报市院,积极与市检察院沟通联系,做好对接工作,推动我院转隶工作;二是已制定《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

26.关于“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积极与区党工委和市院沟通协调,争取区党工委和上级院支持,加快办理进度。现在已经完成规划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初审、招投标工作,近期动工。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9-3677152;邮政信箱:054000;电子邮箱:xtkfqjcy@163.com。

 

中共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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