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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十七巡察组向新河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邢台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7-26 20:59:15 阅读量:238

根据市委部署,7月9日,市委第十七巡察组向新河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杨猛在听取十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组长解晓刚分别向新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海良和新河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新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邓国强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李海良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解晓刚在反馈时指出,新河县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职尽责、实干担当,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作风建设方面还有差距;干部队伍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欠缺,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履行职能职责有欠缺;为民服务意识能力需加强等。

解晓刚提出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二是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升干部队伍的行动力、战斗力。三是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李海良表示,一要坚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刀刃向内、坚持自我革命,以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切实把巡察整改政治任务抓细抓实。二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坚决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能够高标准整改落实到位。三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紧紧抓住市委巡察这一重要契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全力打造让党和人民放心满意的高素质过硬队伍。

邓国强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要强化流程管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统筹分类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三要压实责任链条,提升整改成效,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市委第十七巡察组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新河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公安局中层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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