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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邢台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7-26 16:52:18 阅读量:27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按系统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车军分别参加全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和公安系统集中反馈会议及市法检公部门“一对一”反馈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杨猛在听取市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分领域通报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对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2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一对一”反馈前,市委第四至二十一巡察组分别向县(市、区)委书记专题会通报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以司法保障为擦亮“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城市品牌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各市委巡察组也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要求,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新部署新要求,全面提升整改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整改工作的各方责任,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被巡察党组织承担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情况,组织部门要结合职责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巡察办要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要持续深入用好用活巡察成果,将巡察发现相关领域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交由相关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组(党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精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全链条盯紧盯实,跟踪了解整改后续工作,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线索处置不到位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要坚持严字当头,增强系统观念,聚焦“人、事、钱、制”,坚持关键要素一体抓、系统内外一体抓、治标治本一体抓,以系统施治提升整改效果。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切中要害、指导性强,将诚恳接受、全面整改。要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整改举措,建立整改台账,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据了解,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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