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宁晋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邢台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3-23 17:46:42 阅读量:2385

3月7日,市委第巡察组向宁晋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长刘素秋传达钱三雄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分别向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李耀辉农业农村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俊峰代表县委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李耀辉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刘素秋在反馈时指出,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干事创业意识不断增强,服务“三农”氛围较浓。局领导班子团结,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意识逐步增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进,以党的建设助推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差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服务农业生产、为群众办实事和改善人居环境不到位,对农业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农业保险工作滞后,防范风险预案不充分,在合力推进乡镇振兴工作体制机制上不够完备,机构改革整合不彻底,职能划转不到位。纠治“四风”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廉洁用权漏洞较大,侵害群众利益时有发生,“三资”监督管理混乱,未完成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规定动作。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化倾向,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有差距。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刘素秋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加强对本地农业发展趋势的研判和谋划,主动适应新时代宁晋农业发展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农业发展新格局,切实引导农民增收致富。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日常宣传和检查,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过程。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日常宣传频次和实用性,让群众知晓政策,学习规范;行政执法要程序完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行到位,执法带温度、重效果。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在大额资金使用、固定资产登记、差旅费报销等方面,严格审核手续,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杜绝资金使用违规现象的发生。

张俊峰对做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一要扭住重点抓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被巡察单位要认真反思、剖析根源,紧密结合农村(社区)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活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既要当下改、立即改,纠正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探索研究管长远的制度建立、制度执行问题,确保取得标本兼治的明显成效。二要压实责任抓整改。被巡察单位党组要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牵头担负起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对照反馈意见认账担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建章立制抓整改。被巡察单位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拉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确保巡察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李耀辉表示,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局党组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行动自觉。局党组将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从政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构建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机关科室各尽其责的整改格局。二是要把握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逐项梳理归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目标和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要加强结果运用,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成效转化。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通过整改落实,实现干部队伍思想作风质的提升。 

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农业农村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现场反馈会议;农业农村局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分享到:

©中共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邢台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04731号-2